1、1睡城:操雅俗笔墨 绘风月红尘睡城 (作家出版社 2006 年出版)虽是雅鲁的处女之作,但风格非常独特,面目与时下流行的小说迥然不同,在我眼里,它“另类”得很,以至于在试图将它“归类”时竟煞费踌躇。一位读过它的小说家也说,这部小说“是目前长篇中不多见的有功力的一种” 。 那么,它的风格究竟独特在哪里呢? 睡城满纸都是红尘事,但处处藏一“冷”字,有冷嘲,更多冷幽默,微笑之余会唤起某种警醒;睡城满目都是风月图,但不忘著一“雅”字,风流蕴藉处,诗心潜至,教人不作俗想。那里面的风月红尘,弥漫着,流荡着,扰攘着,真可谓风月红尘闹“睡城” 。所谓“闹” ,也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幽雅,而非喧嚣嘈杂。其人其
2、事,其情其景,俗而有韵,雅而不枯,自有一派浓淡相宜的浑然气度。 我推荐这部小说,正因为它不仅仅有老卜名医、男欢女爱的斑驳陆离,同时又有湖光山色、诗书酒馔的雍容典雅。它的内涵也相当丰厚,可读性、文学性和思想性兼而有之。也因此, 睡城触发了我对时下文学的一点思考。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有相当多的文学作品在努力向更广大的受众靠拢。时尚化,通俗化,轻喜剧式,甚至戏说式;对这一态势,颂扬者说是贴近大众,肯定者说是商品社会的必然,批评者说是媚俗苛刻些的说是自戕。那样的作品,不能说不好,更不能予以简单否定。问题在2于,文学作品还要不要保持足够的“含金量” 。文学的现状已引起许多有识之士的关注。文学界许多专家认
3、为,目前文坛上,媚俗之风已经到了该引起注意的地步了。记得在一次会议上,一位作家曾情绪激动地说,目前许多高印数高销量的东西未必就是文学。更有人大声疾呼,靠肉体、靠“下半身”拯救不了文学。是的,那不是拯救文学的良方虽然靠它可暂时获取不菲的经济效益;再说,这办法实在有失我中华泱泱几千年文明古国的声誉。文学毕竟姓文,是文学的文,文雅的文,文化的文,文明的文。假如你写的是“消遣性读物”而不是“文学作品” ,那自然另当别论。可那么多的媚俗之作,几乎都在顶着“文学”的帽子。这样,问题就来了。 记得有位评论家谈到,香港的严肃知识分子,将“文学”与“读物”分得很清楚,两者绝不混淆。他也认为, “读物”之有别于“
4、文学” ,其在于它“在现代社会中不是一种与现存社会制度相对立,进而尽到现代知识分子批判责任与使命的精神产品,也不是一种民族生命力的文化积淀,并通过新奇的审美方式表现出来的象征体,更不是凭一己之兴趣,孤独地尝试着表达各种话语的美文学” (陈思和当代都市文学创作中的民间形态之一:现代读物 ,1996 年 2 月上海远东出版社犬耕集 ) 。我同意将“读物”与“文学”作这样的界定。可是,现实当中,假如就这样分明地将“文学”与“读物”划出界线,各守一隅,也许并不妥当,其结果很可能两败俱伤“读物”彻底地成为饭后茶余的消遣品, “文学”也彻底地将自己束之高阁。 值得玩味的是,那位评论家还指出另外一种文学现象
5、,即某些作家3或作品在“文学”与“读物”两个领域里同时承担价值,如劳伦斯、昆德拉、 金瓶梅等。我以为,诸如现代钱钟书的围城也应属这类文学现象。 从某种角度说,这是个雅与俗的问题。 这个话题其实是老生常谈,也可说是旧瓶装新酒。似乎用不着讨论谁都知道雅俗共赏好。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我们除了四大古典名著及有数的几部现当代经典,又有谁能做到雅俗共赏呢? 非把这事做成完美,显然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那么,退而求其次,尽可能地教雅与俗牵牵手,如何?这不是降低标准,这是试图在为文学找寻或许可行的“第三条道路” 。事实上,这条路许多人已经在走或正在走着,虽然大都走得不轻松。不轻松恐怕也要走下去,因为,这或许正是当
6、代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生活有七情六欲,固然关乎风月;境界分高下清浊,何必尽废诗书。翻开纸页,看柴米油盐,男欢女爱,听泉声竹韵,暮鼓晨钟,不亦乐乎?亦雅亦俗,才能描画出我们生活的完整面貌,才能满足我们精神上的多元需求。我以为睡城作者是深得此中三昧的。 然而,一位作家要想做到亦雅亦俗并非易事,非有深厚的功力作底子不可。雅鲁这部处女作能于眼花缭乱的风月红尘之中超俗入雅,可谓出手不凡,一步跨越许多作家须多年奔忙方可走过的文学里程,实在可喜可贺。我相信,假以时日,长篇小说睡城必将以它独特的文学价值获得读者的广泛认可。 以上所谈雅俗问题,是我编辑睡城引发的一点随想,对当前的4小说创作,也许不无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