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工博物馆及配套设施工程-陈列与布展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第二次)根据穗发改2011303 号文批准,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决定对农民工博物馆及配套设施工程-陈列与布展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农民工博物馆及配套设施工程-陈列与布展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陈工、龚工 联系电话:020-86282238、8617844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邝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365
2、00270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马务村内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马务村内,农民工博物馆由旧厂房改造装饰而成,总建筑面积约 4890 平方米。布展区域为首层至四层,首层高约 5 米,二至四层层高约 4 米。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5.1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5.2 招标内容为:农民工博物馆陈列与布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内容包括布展区域内(以附图为准)陈列布展(含展区内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2.1 设计:(1)建筑装饰设计:布展区域(附图范围内)建筑装饰(含智能化系统、电气工程、空调末端等)设计方案深化
3、、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布展区域内建筑装饰设计需服从本项目总体建筑设计单位的管理与协调;(2)布展设计:展台、展板、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 、各种实体模型、艺术装置等陈列布展从设计方案优化到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1 (3)整个规划展览区陈列布展项目的总体设计及布展区域内设计协调管理;(4)为展区内的影院、沙盘、LED 大屏幕、主题展示影片等专业项目提供技术需求及设计等。 5.2.2 施工:(1)建筑装饰施工:布展区域(附图范围内)建筑装饰(含智能化系统、电气工程、空调末端等)施工;(2)布展施工:展台、展板、模型、艺术装置、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 ,综合布线、设备(含备
4、品备件、特殊工具、预备三年内耗材) 、多媒体系统集成的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 、互动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整个展览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3)整个规划展览区陈列布展项目施工总体协调管理;(4)完成展区内的影院、沙盘、LED 大屏幕、主题展示影片等专业项目施工;(5)完成博物馆标识导视系统设计及施工;(6)服从博物馆场馆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备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5.3 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4890 平方米。布展区域为首层至四层,首层高约 5米,二至四层层高约 4 米。5.4 招标控制价为:1309
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 月 5 日至 2012 年 7 月 10 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 月 11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 月 15 日报名时间:上午: 9:30-11:00 ,下午: 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6、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2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施工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7、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现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6、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 卡)中的在册人员。3 注: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
9、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3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65%)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 60 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工作协议中拟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如联合体工作协议中拟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是由两家或以上企业组成的,则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拟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
10、平均值计算。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十三、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另外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展品展览的需要,工作内容可能有所调整。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
11、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 (一式 叁 份,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电话:86282238,联系人:陈工,地址:广州市大金钟 31 号二楼。4 十六、投标经济补偿: 本项目部分费用用于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设计投标文件的未中标人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如下(按设计文件评分排名为准):除中标人外的排名前 2 名投标人:各人民币 1.75 万元;除中标人外的排名
12、前 3 至 5 名投标人:各人民币 1.17 万元;其他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予补偿。上述补偿费用将按实际发生额从中标总额中扣除。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其他: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
13、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3、有关 IC 卡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IC 卡”办事指引选项。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2 年 月 日5 附件一:农民工博物馆及配套设施工程陈列与布展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二年 月 日6 重要提示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
14、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 ,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 、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
15、价排名的考核。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7 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号) 、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筑201069 号)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发改委等八部委令 2003 年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4.1 投标申请人
16、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份数见招标公告。1.4.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5.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7、1.5.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5.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
18、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8 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1.5.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1.5.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
19、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1.5.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5.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1.6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6.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1.6.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
20、构署名检举和投诉。1.6.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9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2.1 总则2.1.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1.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2.1.3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2.1.4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1.6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
22、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1.7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8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2.1.9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