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缉拿外逃贪官 一个复杂而任重道远的使命年月日,我国已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即日起生效。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高级别签署会议,并代表中国政府签署该部法律文件。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生效后,国内许多媒体以醒目的标题争相传送着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越来越多的外逃贪官将被引渡回国” ,外逃贪官将“难逃一劫” ,他们“大限已到,在海外过的好日子快要到头了”张业遂代表中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国内媒体再一次把目光对准了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然后,在解读联合国
2、反腐败公约时,媒体已经少了日前的兴奋和浮躁,而是多了一份理性和深层次的思考。 人们已经意识到,尽管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已经生效,尽管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高级别签署会议已经闭幕,但是,把外逃贪官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还将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外逃贪官来自四个多发区 选择外逃,亡命天涯,一般具备这样一个前提条件,即涉案金额特2别巨大,大到能够保证自己和亲属后半生衣食无忧,大到一旦案发就有坐牢甚至掉脑袋的危险。综合多宗案例分析,外逃贪官多半儿来自“腐败多发区” 。 多发区之一:银行系统。 从广州南行百余公里,便来到了开平市政府所在地三埠镇。这座小镇,有两幢标志性建筑,一幢是潭江半岛酒店,另一幢则是高达层
3、的高档写字楼。潭江半岛酒店是江门地区的惟一的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的建筑风格模仿香港的汇丰银行,一层大堂空无一物,被数十根廊柱分割得明暗有序,以“浪费空间”显示出不同寻常的气派。年月日,中国银行发生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用案,被盗资金高达 4.83 亿美元,犯罪嫌疑人是中国银行开平市支行行长许国俊。月日,许国俊突然失踪。同时,时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财会处处长的许超凡和另一个支行行长余振东也突然失踪。调查发现,这个人先后担任过开平支行的行长,其中许国俊是现任。再一调查又发现,这几个人的家眷早已移居海外,这个人也于案发后第天使用假护照潜逃出境。就在警方介入此案时,负责经营潭江半岛酒店的一位
4、前支行副行长突然跳楼身亡。 许超凡等人逃到哪里去了呢?经查:许超凡等人挪用万美元后,携带巨款经香港逃到加拿大,并通过亲属将万加元存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家银行。年月,广东警方和香港警方联手展开行动调查包括许超凡等人在内的多宗涉嫌“洗钱”案。3年月日,中国银行加拿大温哥华分行向温哥华高等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冻结涉案的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人在加国的资产。据了解,中国银行加拿大温哥华分行向法院递交的诉状和相关证据多达页。年月日,温哥华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年年初,有关人员前往温哥华高等法院查诉状和相关法律文书时,却发现有关“中银高官资产冻结案”的原始档案竟然不翼而飞了。年月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
5、亚省高等法院终于决定,指令皇家银行、帝国商业银行和香港汇丰银行等家银行把名和名犯罪嫌疑人有关联的亲属朋友的账户和转账信息材料全部交给加拿大皇家骑警,以便加拿大皇家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 许超凡等人转移的巨额资金能追回来吗?目前难以预料。假如许超凡等人存款时使用了化名,或者将巨款转移他人名下,根据加拿大的法律,索回这笔巨款在操作上难度很大。 多发区之二:国有大中型企业。 云南省检察机关的追逃名单里,名列前茅的“大贪官”是原昆明卷烟厂厂长陈传柏、原云南省旅游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罗庆昌、原云南省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海莺和原云南省五金矿产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分公司的经理闭东晨。 据检察机关审
6、查,陈传柏在年至年担任厂长期间,贪污涉案金额高达多万元。关于陈传柏携款外逃一事,许多昆明卷烟厂职工说他们一点儿也没有预感,在陈传柏出逃的前几天,他还4专门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研究开发昆烟新产品的方案,谁知道他却这么不露声色。陈传柏莫名失踪之后,一些职工还玩笑似地说:“当时关于他的消息,上级封锁得特别严。有的领导还说,陈厂长出国考察去了呢。 ” 罗庆昌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现年岁的他,在云南旅游业内人士中可谓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单从原云南省旅游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这两个头衔上来看,就可见他的个人权力有多大。权力,也便成了他的敛财工具和保护伞。据检察机关调查,罗庆昌于年月至年月间,利用职务
7、之便,挪用公款万元另作他用。年月日,罗庆昌擅自出境,逃往美国。年月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年月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罗庆昌进行境外缉捕,至今未归案。 多发区之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原处长王建业权倾一方。王建业和一个名叫史燕青的女子同谋受贿、贪污 1300 余万元人民币。这对利令智昏的男女化名办理了结婚登记,又花钱购买了洪都拉斯护照,先后到洪都拉斯、香港、美国、瑞士、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去逃窜。最后的结局是王建业被判处死刑,史燕青被判处死缓。新疆自治区交通厅财务处副处长颜旭东伙同他人挪用道路基本建设资金 5000 多万元,潜逃国外至今杳无音信。 5多发区之
8、四:个别党政机关部门。 个别党政机关部门的腐败官员,乃至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这两年也开始或明或暗地汇入了海外潜逃的逆流。曾担任云南省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正部级领导干部高严携巨额资金逃往国外。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董事长的卢万里,因涉嫌将大量公路工程私下交授其亲属开办的多家“空壳公司”承建,从中非法套取巨额工程款而逃亡海外。在高级别的官员中,虽未外逃,但有过外逃动机,做着外逃准备的并非极个别。像成克杰非法聚敛几千万元巨额赃款,大都转移到香港情妇的名下或存在境外银行里,梦想着有朝一日境外置业,周游列国。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东窗事发后,办案人员发现他私藏 5 本外国护照,
9、伺机外逃。 外逃贪官的四大去向 贪官外逃主要有四大去向:一、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二、案值大、身份高的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三、一些直接弄不到去西方大国证件的官员,索性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暂时作为跳板,伺机过渡;四、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香港居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由于中国只与少数几个国家签订了引渡6协议,上述大多数国家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协议,且双方司法理念存在差异,这些
10、贪官到海外后,拿着人民的血汗钱一掷千金,堂而皇之地过起奢华的生活。 年年初,杨秀珠还是浙江省权倾一时的女副厅长,特别是在温州,杨秀珠这个名字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因为她曾担任过温州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今天,杨秀珠已经“名扬天下”了,甚至,她已经成了全世界华文媒体的“焦点人物” 。原因很简单,杨秀珠今天已经成了“贪官外逃”的典型了。杨秀珠不是“仓皇出逃” ,而且杨秀珠最终的落脚点不是东欧、东南亚或其它一些比较容易进出的国家,而是获得签证甚难的美国,由此可见杨秀珠的“能量”确实非同一般。说杨秀珠不是“仓皇出逃” ,其证据是早在年,杨秀珠就通过缪德兴购买了位于纽约曼哈顿中城西街号的公寓楼,随后,杨秀珠
11、将楼上公寓出租给温州人居住,底层临街用于开设店铺。杨秀珠将有关楼房的一切法律事务交给一位华人律师王九鼎办理,维修保养等杂事则由一个犹太人打点,杨秀珠只是坐收房租。在纽约曼哈顿中城,一套两室一厅的普通公寓房月租金至少两三千美元,商业店面每平方米的月租金应该在至美元左右。以此推算,杨秀珠仅仅持有这一处房产,在美国生活也会是无忧无虑的。 据美国一家著名华文报纸载,现在在洛杉矶经常可以看到不少开超豪华车、珠光宝气、出手阔绰的中国人,他们的财产很多是不义之财。距离纽约曼哈顿一小时车程的新泽西洲爱迪森市,差不多成为华人天下,至少有 10 万中国人在那里居住。那里的房屋价位这两年连连攀升。山东7省某副厅级官
12、员在 2002 年赴此“治病”期间,曾一口气买下了 3 处房产。在洛杉矶,近几年来当地来自中国的巨额房款比前几年增长了四成左右,购买的都是 50 万美元以上的豪华宅,常常一次现金付清。尤其一些华人聚集的高档住宅区,房屋价格几乎涨了一倍。 缉拿外逃贪官的四大难题 人们已经意识到,尽管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已经生效,尽管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高级别签署会议已经闭幕,但是,把外逃贪官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还将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原因也很简单,目前将外逃贪官缉拿归案存在着四大难题。 一、追诉时限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梁淑英教授在谈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时,阐述了一个法理问题。梁淑英教授认为,“联合国反腐
13、败公约与我们的国内法律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追诉时效更长了,甚至可以没有时效,当然,这就可以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 ”但是,这位教授又补充说道:“我们应当看到,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并非仅仅出台就万事大吉了。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作用发挥如何,还要看有多少国家批准参与,各个缔约国的遵守程度,还要靠各国自己的努力,加强国内立法,健全监督机制。 ”据专家介绍,我国国内法律对腐败这类犯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年,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条规定:“各缔约国根据本国法律酌情规定一个较长的时效,以便在此期间内对根据本公约确立的任何犯罪启动诉讼程序,并对被指控犯罪的8人员已经逃避司法处置的情形确定更长的时效或者规定不受时效限
14、制。 ”对此,也有专家指出,这样做的结果将会使跨国犯罪的侦查工作难上加难。 二、法律效力问题。过去,我国追捕外逃贪官时,主要是通过外交途径。如果是俄罗斯、越南等这些双边关系不错的邻国,有些困难可以克服;但更多的时候则要看对方肯不肯给面子。相比之下,国际公约属于法律范畴,有着更为稳定的效力,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直接进行交涉。这无疑为我国追捕外逃贪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有评论认为,有了反腐败的国际公约,各缔约国都不能以“国内法”为借口,拒绝提供公约规定的司法协助,从而大大削弱了政治因素的干扰。而另一种意见说,这种公约只是指导性的文书,没有强制效力。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陈国庆副主任的观
15、点是:“这两种观点恐怕都欠妥当。 ”陈国庆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 “签订公约可以积极促进各国在反腐问题上的密切合作。一个国家批准公约以后,就表示接受公约的约束,就要使国内法符合国际公约,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国际公约” 。但是,陈国庆也提出了一个“不能过于乐观”的问题。他分析说:“各个缔约国需要认真研究公约,建立具体的制度来保障公约得以实施,包括修改完善国内法,使国内法与国际公约相一致。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刚生效不久,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刚刚签署,还需要国内立法机关批准,这也有相当一段时间。 ” 三、赃款分享问题。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除序言外,共分 8 章,包括总则,预防措施,定罪、制裁、救
16、济及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9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实施机制以及最后条款。其中,最麻烦的一个条款就是“资产追回”问题。曾经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起草工作的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处长田立晓认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出台有着政治与法律的双重背景。从政治层面上来说,近年来,高官携带大量腐败资金潜逃海外而置身法外的现象,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共同关注,这些贪官通过国际银行进行洗钱或实施资金跨境转移,给本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打击腐败不应闭关锁国,画地为牢,而应跨国开放, 联网共诛。 ” 但是,在涉及资产返还问题时,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适当的情况下,除非缔约国另有决定,被请求
17、缔约国可以依照本条规定返还或处分没收财产之前,扣除为此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程序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这个条款意味着,贪官转移的巨款不能全部追回来,而是“赃款分享” 。发达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一直强调属地管理,即资产流动到哪个国家就由哪个国家接管。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陈国庆表示:“两害相权取其轻,能够追回一部分、分割一部分,总比追不回来好。 ” 四、双向引渡问题。即使有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作用被媒体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也不等于说,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就不再是外逃贪官的天堂了,因为能否成功引渡是另一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李居迁副教授认为:“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引渡条约就没有引渡的义
18、务,只能依靠外交途径,如果两国关系不好,那么这个处理程序的时间就会很长。 ”我国在司法引渡方面起步较晚,20 世纪 80 年代末期到 90 年代初,10一批在经济转轨期间利用手中权力犯罪的人员外逃,才引起有关部门对打击跨国犯罪的重视。2000 年 12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颁布实施。据了解,我国在司法引渡方面与国际水平相差尚远。1993 年,我国与泰国签署了第一个双边引渡条约。截至目前,与我国签署引渡协议的国家达到 19 个,其中并没有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而这些国家恰恰是外逃贪官的“天堂” 。 链接:贪官到美避难拒绝 布什发话: 美国总统布什 1 月 12 日在墨西哥召开的 34 国美洲峰会上发布上述禁令,禁止犯有贪污罪的公共事务官员进入美国,并称不再允许那些卷入官方贪污活动的移民进入美国境内,法令立即生效。布什在声明中说,美国将停止审批那些“在公共职位上犯有贪污罪、参与过贪污行为或是从中受益的移民或非移民进入美国的申请。 ” 四类人不准入境: 法令中具体规定了以下四类人是被禁止入境的: 第一种:收受任何钱财或是其他利益并利用自己在公共事务部门的职务之便为对方提供便利,对美国国家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官员或前官员。 第二种:向上述官员行贿以换取利益、对美国国家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