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逃离与走进的挣扎在过年以前看到回乡记 ,起初只当它是一篇应景小说,看完以后却意犹未尽地期待着下文。然而,没有了,它只是一个中篇小说。故事戛然而止,但是作者丰富而真切的乡村生活经验却已经破纸而出。 尽管不认识作者,但我大胆猜测他是有过小说中所写到的那些生活经验的。作为同样从农村走出来的笔者,读到这篇小说觉得非常真实,有的时候会有遇到了一个相知的人、一个可以交流彼此的乡村经历的人那种感觉。 在鲁迅故乡那里,乡村是萧条破败的,乡村的人与我之间已经隔了一道厚障壁。我只能寄希望于新的一代,能开创出新的明天。 在贾平凹的秦腔里面,乡村是在消逝之中,因而令人忧虑、怀念并且感伤的。土地被抛弃了,村里办起了市
2、场,出现了暗娼;秦腔濒临失传,流行歌曲占据了年轻人的耳朵。贾平凹忧心忡忡,要为故乡立一块无字的碑。 在阎连科的风雅颂中,同样有类似的关于乡村的讲述。杨科从皇城的清燕大学溃败出来,回到耙耧山脉下的家乡,却发现自父母双亡以后,不但旧宅颓圮,连宅基都已被乡人瓜分。物理意义上的有形的家和精神意义上的无形的家同遭灭顶之灾。 可是,在陈然的回乡记里面,乡村社会的力量依然那么强大。于家训、李朝阳这些乡村社会的游子,依然像孤悬在空中的风筝一样,2被拉回去总有定时。一到过年,不管乐不乐意,潜意识中总要回家,非得回家才得安心和符合心理惯性。 不仅如此,小说劈头第一句话“我的朋友李朝阳逃离那个千年古村是在他十九岁那
3、年的一个中午” ,几经修改,变成了“我和朋友李朝阳走进古村是在一个日光漫长的春日上午。 ”整篇小说几乎就是在这“逃离”和“走进”之间挣扎徘徊。 一方面,乡村在被厌弃,不仅仅是于家训这一代人跑进了省城,甚至连他的父母,也愿意到小一点的城市县城去安身,于是乡村只剩下年老的祖父,栖息在黑暗和孤独的祖屋之中。没有人赡养,没有人关爱,祖父学会了独语,和死去的阴间的幽灵对话。这一情节,让人想起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的那种气氛。可是,另一方面,乡村又是自成一体,力量强大。你可以离开它,可是你又必须走近它,一旦你走近它,你就不得不被它无形的力量同化。小说中有个细节,李朝阳和于家训坐乡村的中巴车去古村,下车后于家
4、训发现他们还要原路往回走才能到达去古村的那个岔路口,于家训问为什么不直接在岔路口下车,李朝阳说那里正在一个坡下,如果在那里要求停车下去会被司机骂的。于家训心里还在嘀咕为什么在外面大义凛然的优秀律师回到乡村会怕一个乡村司机。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暗寓。现代文明的洗礼在乡村宗法文化的染缸中,会顿时失去自己的特性。于家训在古村被错认为省城里来的大领导,但是他却不敢声张,不敢明言自己只是个普通的码字人。乡村的官本位崇拜,对权力带来的特殊权利的膜拜,让于家训这样的深爱田园诗人的乡村之子也变得虚荣,要面子。为了能有辆车坐着回到村里而费3周折。不开化的乡村,从来就没有对自己的审视。小说中还有个细节,说祖父把
5、燕子窝捅掉,于家训觉得祖父“残暴和专制” ,然后括号里马上补充“那时,他从一本连环画上看到了这两个词,马上无师自通地把它们应用到了祖父身上” 。多么含蓄地表示,这样的词语在乡村生活中是没有的,它不可能被乡村人意识到,几千年的宗法文化,让这样可怕的东西变得自然合理。小说中借人物之口不无伤感地说到:“其实,如果观念没什么变化,走出去了又怎么样呢?无非是多了几个干部,或多了几个暴发户。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村里人的面貌。即使他们利用职权之便或财大气粗捐送了建筑材料,把祖堂修得再高大气派也没用。仅仅教育孩子也没有用,家庭的潜移默化远远大于学校的教育。 ” 另一方面,城市给了人现代文明的向往,可真正逃到城
6、里的人,处境其实也是为难。小说中祖父对孙子在城里贷款买房的那一段议论妙趣横生,说原来你在城里背了一屁股债啊,几十万才买那么一小块地啊,悬在空中怎么也不如墩在地上踏实啊,等等。即使在不墩在地上的房子,我们有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权。我们并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除此之外,城里还有多少险恶的事情在等着进入城市的人呢,小说中写李朝阳为那些被拖欠工资的民工、被城管殴打的小贩打官司,讨说法。可是,世事纷纷,正义的诉求似是远远不够。 在城乡的对立中,这些连通两面的人才特别矛盾,才有了“乡情是怪东西,你离它近,它就看不见摸不着地抽象起来,你离它远,它又像小动物似的拱你,像炊烟在召唤你”的无尽伤感。 这篇小说耐人咀嚼之处还甚多。对乡村社会的观察,对乡村知识分4子血液里的文化遗传因素的辨析,都很有闪光之处。作者丰富的体验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事件揉在一起,没有有条不紊地抽丝剥茧地发挥出来。我个人觉得这么多的含蕴丰富的观察与体验,已经足够写一个厚重的长篇小说了。而且,我也期待,在当代的优秀作家的不断接力之下,产生一部能充分表现在当下的乡村与乡村人、知识分子情感的长篇作品。(作者系复旦大学现当代文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