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2018 年宁德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预防、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2018 年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监测目标(一)通过收集与本方案中重点职业病相关的信息,研究分析我市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二)跟踪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制修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提供合理性建议。二、监测病种本方案所称重点职业病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病
2、种和我省自选病种两类,基本病种是指接触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等 7 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煤工尘肺、矽 3 肺、石棉肺及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中毒及苯所致白血病、铅中毒、噪声聋及布鲁氏菌病。自选病种包括电焊烟尘、汽油和二甲基甲酰胺 3 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电焊工尘肺、汽油中毒和二甲基甲酰胺中毒。各县(市、区)应全面监测 7 种基本病种和 3 种自选病种。三、监测点设置在全市 9 个各县(市、区)设立重点职业病监测点,监测点设置原则如下:(一)监测点按设区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置,监测工作覆盖所辖的所有县级行政区。(二)监测工作由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3、并应指定专门的监测科室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 市疾控中心 ”)为市级职业病 监测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指导,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采集和汇总相关信息。(三)各监测点存在的重点职业病均应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四、监测内容与方法 4 (一)监测内容1. 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结合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工作,了解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外包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等信息。2. 辖区内重点职业病
4、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国家规定的 7 种和我省自选的 3 种)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3. 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包括进行职业病诊断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确诊职业病人数、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职业病鉴定结论与原诊断结论不符的例数。收集与重点职业病病例相同或相似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调查资料。4. 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工伤保
5、险待遇的人数。 5 5. 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辖区内当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二)监测方法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收集各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相关数据,数据起止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监测工作应与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等工作相结合,与相关部门提供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信息相结合。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负责收集,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集,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向劳
6、动保障行政部门收集。对本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 严重 ”的用人单 位,疾控中心应抽取 5-10% 用人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情况等。(三)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 6 按照统一编制、下发的重点职业病监测报表和数据库进行数据填写和录入,并报市疾控中心审核。市疾控中心应根据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对辖区内所监测的重点职业病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并撰写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具体格式见工作手册),风险评估至少应包括辖区内所监测
7、重点职业病的类型分布、发病人群、发病趋势、发病行业、经费分配使用和人员队伍能力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年度报告(包括数据库)应于 2019 年 1 月 3日前上报省职控中心和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四)质量控制各监测点应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用表格和报表、质量控制及报告撰写要求将通过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下发,保证获得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同时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2018 年,市疾控中心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病报告与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验证复核的漏报率调查,具体内容包括:1. 选定
8、全市全部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机构现场随机按比例抽取部分被诊断病例资料与“职业病与 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 7 中职业病网络直报情况进行核对,查看对应的网络直报情况,计算漏报率和报告及时率。2. 全市选定 1 家市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 3 家县(区)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场按比例随机抽取各机构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统计职业健康检查例数、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例数以及相对应的疑似职业病例数,与“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中的网 络直报数进行核 对,计算漏报率和报告及时率。具体调查细则由市控中心负责制定并实施。五、项目管理要求(一)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做好本辖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
9、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项目各部门完成职责内工作。市疾控中心为市级项目具体执行机构,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督导工作,汇总、审核各级监测机构上报的数据,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并在全市范围内具体实施监测数据验证复核的漏报率调查工作;承担并负责指导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型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包括收集、汇总、分析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 8 情况、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和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等,同时向相关部门收集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数据资料和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业病病人相关资料。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各机构执业行为,
10、落实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并协调相关职业病报告机构,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监测质量控制及数据验证复核的漏报率调查。(二)技术保障市疾控中心要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制定2018 年宁德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全市各级职业病监测机构的业务技术骨干及具体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审核、汇总分析监测点上报的监测数据,撰写年度报告,并对抽取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数据验证复核。(三)经费使用要求本项目配套的经费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将根据实际工作拨付各县(市、区)卫计局,主要用于加强监测点能力建设,开展与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信
11、息化建设、数据信息收集、核心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等工作。 9 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费实施细则,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测工作、职业病报告联系人:潘其胜 0593-2830772、尤夏琳 0593-2830706。 10 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考核评分表县(区、市): 总分: (其中,基础分: 附加分: )考核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及依据 评分1 有专人负责项目 5有专门部门负责监测工作的得 3 分,无相关专门负责部门的不得分。有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的得 3 分,无相关工作人
12、员的不得分(两者合并计分) 。组织管理 2 经费保障 5中央财政经费与 2015 年持平的得 3 分,超过 20%以上得 5 分,未达到 2015 年水平的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 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 10 参加上级培训的得 7 分;到上级机构短期进修的得3 分。4 区县级覆盖率 5 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的县区得 5 分。实施情况 5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率 7辖区内提供数据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检查机构总数达 95%及以上的得 7 分,达 85%的得 5 分,达60%的得 4 分,达 50%的得 3 分,未达 50%的不得分。 (注:当年未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需进行零报告,进行
13、零报告的机构按提供数据的机构计算,未进行零报告的机构按未提供数据的机构计算。不包括公安、消防等涉密单位的职业健康检查。 )要求提供辖区内全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及其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的情况列表。 11 考核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及依据 评分6按时上报年度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库16下一年 1 月 3 日之前上报年度重点职业病监测汇总数据的得 4 分,未按时提交的不得分。数据质量好、必填数据无缺漏项的得 12 分;数据质量较差(如必填数据有缺漏项、数据内部逻辑不一致) ,每发现 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两项合并计分。项由市疾控中心根据数据提交情况直接复核评分。7 个案体检数据收集
14、22收集的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7 种)在岗期间个案体检卡数(人次)/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统计的实检人次数:达 75%以上的得 22 分,达 50%但体检数据记录数达 1.5 万条的得 18 分;达 50%但体检数据记录数达 1.0 万条的得 14 分;达 50%但体检数据记录数不足 1.0 万条的得 10 分;达 25%但体检数据记录数达 0.5 万条的得 6 分;达 25%但体检数据记录数不足 0.5 万条的得 2 分;未达 25%的不得分。(如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中无法区分统计底数或者漏报严重的不得分)由市疾控中心根据数据提交情况直接复核评分。8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据收集 5 获得辖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信息的得 5 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9 职业病人工伤保险待遇数据收集 5获得辖区职业病人工伤保障待遇落实情况的得 5 分。(注:当年未诊断职业病并有情况说明的为进行了零报告。 )质量控制10按期上报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摸底调查报告20按期上报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摸底调查报告的得 6分,未按时上报得不得分。内容完整的得 14 分,内容每缺 1 项或 1 张统计表格的扣 1 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交纸质报告和报告电子版。项目11 配套经费 4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占当年央财经费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得 4 分,达到 50%以上得 3 分,达到 20%以上得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