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国土资源科技奖报奖注意事项(1 )涉及信息技术的项目在填专业评审组时分别填入到相应的学科领域组进行评审。如土地领域的信息化成果按照具体内容可填专业评审组的土地调查与评价组或土地规划与利用组。(2 )2013 年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须隔年推荐,2014 年不得推荐。(3 )报奖项目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国土资源部成果管理办公室完成科技成果登记。(4 )报奖项目成果应在 2012 年 1 月 31 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国土资源管理研究类项目应在2013 年 1 月 31 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时间不足或未经技术评价的报奖项目不予受理。(5 )推荐项目的前 5 位主要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 项报奖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6 )候选人和推荐专家委员会未签字,推荐单位未盖公章的,不得推荐。(7 )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不得推荐。(8 )其他不符合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的,不得推荐。(9 )有问题可打成果办电话(杨玲 66558717,王芳66558728)或进入成果办 QQ 群咨询,QQ 号 161613837,进入群时将群名片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如地调局的物探所王红,可注明地调局物探所-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