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盖章)招标代理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一七年十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招标文件 .153. 投标文件 .164. 投标 .205. 开标 .216. 评标 .217. 合同授予 .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9. 纪律和监督 .2310 奖励 .2411 违约 .2412 中标承诺 .2413 保险 .24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 .2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表 .26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评
2、标办法前附表 .281. 评标方法 .303. 评标程序 .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8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5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24第八章 图纸(另册) .125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 施工投标邀请书:1、招标文件的获取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
3、健大楼工程的施工投标。请你单位于 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在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跃龙街道新桥路 28弄 15号)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的提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月 日 时 00分,地点为: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
4、017 年 月 日 16时 30分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3、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 19楼 联 系 人:葛智辉 、许锋锋联系电话/传真:0574-59975759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新桥路 28弄 15号联系人:陈静电话/传真:0574-83033570/0574-83033196 2017年 月 日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5、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 19楼联 系 人:葛智辉 、许锋锋联系电话/传真:0574-59975759 1.1.3 招标代理人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新桥路 28弄 15号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 0574-830335701.1.4 项目名称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1.1.5 建设地点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北面,县公共卫生中心南面1.1.6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5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5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50平方米1.1.7 工程
6、造价 58895213元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1.2 资金来源 自筹1.3.1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景观绿化、室外附属、暖通、电梯、智能化、供氧、压缩空气、污水处理、太阳能、气体灭火等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的管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4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11月(以开工报告为准)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
7、.4 安全要求 合格。1.3.5 创优夺杯要求 确保获得市“结构优质奖”和县“跃龙杯”,力争获得市“甬江杯”。 1.3.6 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三类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相应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23 号文件调整,其中税金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54 号文件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计算。1.3.7 报价要求上限: 56087625元;下限:53841554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列金项目费用均未下浮】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1.9.1 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
8、真做好投标工作。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3.2.2 工程报价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综合
9、单价法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60天内(含 60天)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3.4.1 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 捌拾万元5、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13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
10、投标有效期一致。3.7.3 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1)造价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商务标中附入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
11、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
12、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的标识字样。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月 日 14时 00分 00秒4.2.2 投送地址开标地址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4.2.3 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注:在投标
13、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5.2 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参加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工程招标文件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8不得参与后续评标。5.3 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开标
14、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开标顺序:身份核对密封情况的检查开标评标确定下浮率 A、浮动率 B、权重 C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公布。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6.3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7.1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7.3.1 履约担保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201467号)、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通知(宁建发201746 号)、转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7.3.2 支付担保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201467号)规定不需提供。10 奖励达到创优夺杯目标的:市“结构优质奖” 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县“跃龙杯”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市“甬江杯” 奖励人民币 50万元;以上奖金累计叠加。提前竣工奖励,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 2000元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