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事项实施承诺制操作细则(试行)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行改2018 1 号)、 关于印发 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办 201881 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基 础 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事项在一定领域内实施承诺制改革试点。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一、实施范围申请实施承诺制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属于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审查项目清单以外项目;(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四)存在基坑
2、工程或桩基础的项目,可申请办理基坑工程或基础工程施工报建,基础和基坑工程报建的施工单位和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个单位。二、收件标准(一)东莞市建筑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原件3份;(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三)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四)立项文件(含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如立项文件明确需核准招标方式的,必须提供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1份,涉及分包的,还需提交分包施工合同原件1份;(六)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1
3、份;(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未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可提交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原件1份代替);(申报基坑工程施工报建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八)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九)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原件1份;(十)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原件1份;(十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十二)开工条件自查表原件2份;(可容缺)(十三)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2份;(可容缺)(十四)施工组织设计原件1份;(可容缺)(十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原件1份;(可容缺
4、)(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2份(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基坑设计单位分别提供);(可容缺)(十七)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人工资专用账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可容缺)三、办理流程(一)项目建设单位在办事窗口按收件标准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二)办事窗口对资料不齐全的项目,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对申请资料齐全的项目,当场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三)市住建局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颁发东莞市基础工程施工报建证明或东莞市基坑工程施工报建证明),并将东莞市基
5、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向社会公示。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原因或需要完善的内容。(四)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基坑或基础工程施工报建证明后,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告知时补齐符合要求的可容缺材料(收件标准的第十二至十七项)。四、监管措施通过承诺制办理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的项目,对其承诺内容实施事后监管,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监督告知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各责任单位(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监理单位总监)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场地是否已具备开工条件;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需专家论证的,是否已通过
6、审查;现场是否存在与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不符的情况等。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填写核查情况表(附件 3)后,并收齐可容缺材料,交质安科负责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事项的经办人存档。市、园区(镇街)监督执法人员若核查发现项目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不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现场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项目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情况汇报我局,撤销其施工报建证明,待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复工。若核查发现项目违法建设的,启动行政处罚流程,对违法建设部分提请行政处罚。五、惩戒措施对于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或违法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将其纳入信用黑名
7、单,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按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及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时间 2 年。附件:1.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审查项目清单(2019 年本)2.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3.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承诺制项目核查情况表附件 1: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审查项目清单(2019 年本)1.总投资在 1500 万以上的项目(以立项投资为准)。2.存在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的项目。3.存在人工挖孔桩工程的项目。注:
8、清单外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清单内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附件 2: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现有XXX基础工程(或基坑工程)(工程名称应含本次申报的所有单体),申请办理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审慎研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知晓全部告知内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且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二、能够满足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全部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三、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批所需要的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四、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五、承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与后期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等批复文件相
9、符。六、承诺本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七、承诺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不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的情况。八、承诺本工程施工场地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和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九、承诺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完专项施工方案(如需专家论证的严格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不具备相应安全保证措施的,不开工建设。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我单位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愿按照东莞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和东莞市投资审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有
10、关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我单位特声明,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附件3: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承诺制项目核查情况表工程名称 XXX(基础工程/基坑工程)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1 是否存在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是否2 是否存在人工挖孔桩工程。是否3 各责任单位(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不符要求4 施工场地是否已具备开工安全条件。符合要求不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