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份。(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七)举办单位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八)住所证明。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事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志勇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
2、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举办单位或当地政府的授权使用证明。(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事业单位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 30 日内,将刻制的单位印章印迹及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备案书(一式两份)报市事业单2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出示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并提交其复印件。业务范围中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若相关文件使用的是复印件,在扫描之前必须在材料首页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本人亲笔签字),以示该文件、材料合法有效,纸张规格统一为 A4,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