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归侨侨眷身份认定一、 事项名称:归侨侨眷身份认定二、 办理依据:设立依据: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程序依据:山东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规定(鲁侨发201521号)三、 办理条件:归侨、侨眷,申报材料完整,符合设置审批规定四、申报材料(1)归侨申请身份确认,需提供:本人的护照和原住在国的居留签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我驻外使(领) 馆出具的申 请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或认证(原件) ;公安部 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清单和回国定居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身份) 证 明、或居民户口簿;自愿放弃国外居留权的书面承诺;受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出具的其它证明。(2)侨眷申请确认身份,需提供:关系人系归侨、华侨或外籍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街道、乡镇或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五、办理流程:1.接收 郭凤华2.受理 郭凤华3.审查 郭凤华4.核准 郭凤华5.发证 郭凤华六、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七、承诺时限:1 个工作日八、收费情况:不收费九、办理地点:市外侨办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侧)十、咨询电话: 8080672、8080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