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华 宁 县 易地扶 贫 搬迁工作推 进协调 小 组华 易地 协调 20181 号华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华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华 溪 镇 人 民 政 府 、宁 州 街 道 办 ,县级相关部门:华 宁 县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项 目 验 收 办 法 已 经 县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工 作推 进 协 调 小 组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并 就 全县 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户农房建设进行分户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组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二、验收办法(一)由乡镇
2、完善自查资料准备(二)验收组入户核实1核实提供资料与实际是否相符和齐全。22核实厨房、卫生、起居、水电等是否达标。(三)验收合格的填写相关验收表册。三 、 验 收 程 序1各 乡 镇 (街 道 )人 民 政 府 通 过 自 查 并 收 集 完 毕 上 述 资 料 和 佐 证材 料 后 书 面 向 县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工 作 推 进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提 出 书 面 验 收请 示 。2县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工 作 推 进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收 到 验 收 申 请 后 联络 成 员 单 位 及 时 安 排 入 户 验 收 。四 、 验 收 时 间总 体 验 收 时 限 在 2018 年 3 月 23 日 前 完 成 。附 件 :1. 华 宁 县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项 目 验 收 办 法2. 华 宁 县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资 料华 宁 县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工 作 推 进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201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