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各学院、各研究生: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机制,提升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通知如下:一、盲审专家评审意见包括“同意答辩” 、 “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三种评审结论。如盲审专家的结论等级不同,则以最低等级作为评审结果。二、对于“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两种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应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在导师审查同意后视为“合格”论文,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三、评审结论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即定为“不合格” ,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意见做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
2、需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新参加盲审。四、如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可由学生申请,经导师同意,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时应提出明确的申诉理由,所在学院组织学科专家组成委员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论文质量以及申诉理由等,对论文是否合格作出结论。若专家委员会的结论是“合格” ,则视为盲审通过;若专家委员会的结论是“不合格” ,研究生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新参加盲审。研究生院学位办2017 年 5 月 9 日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学号 姓名导师 专业同意答辩 修改后答辩 不同意答辩专家一专家二盲审专家评审意见结论 专家二一、盲审意见中不同意答辩专家意见概述二、研究生本人对不同意答辩意见的情况说明三、导师意见导师签名:四、专家组意见,是否同意该生答辩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