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廉政承诺书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申请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 (以下简称诚信库) ,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及证照均为真实、合法、有效。二、我单位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单位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诚信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三、我单位在参
2、加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信息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五、我单位所办理的诚信信息库登录介质锁(包括单位、个人锁,内含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授权专人管理并仅限本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不允许出借、转让或出售,如有遗失,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办理补办手续,并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若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动取消入库资格,同时贵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禁止承诺人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参与交易。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承诺人单位地址: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