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始县南大桥乡 2017 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2018 年第 10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固始县审计局对固始县南大桥乡 2017 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固始县南大桥乡距离固始县城 10 公里,全乡土地面积 46平方公里,辖 14 个行政村(街),人口 4.7 万人。乡政府内设 3 个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人员 28 人,工勤编制 4 人,实有 27 人。全乡事业单位 5个,即民政与劳动保障所、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人员 38 人,实有 32 人。(二) 乡财政收支情况2017 年,固始县南大桥乡财政收入 1445.59 万元,其中:补助收入 1103.69 万元,其他收入 341.9 万元。财政支出 1445.59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 1445.59 万元。累计结余 147.15 万元。(三)乡资产负债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固始县南大桥乡资产总额1312.97 万元,其中:其他财政存款 553.62 万元,暂付款 759.35万元。负债总额 1165.82 万元,其中:与上级往来 207.85 万元,暂存款 957.97
3、万元。净资产 147.15 万元。(四)乡机关财务收支情况2017 年,南大桥乡政府机关收入 410.71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0.706 万元,其他收入 0.011 万元。经费支出 450.76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0.045 万元,累计结余 98.819 万元。(五)乡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 年,南大桥乡政府机关公务招待费支出 13.763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917 万元。二、审计评价意见审计事项表明,南大桥乡财政预算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财政预算会计制度,财政财务支出基本真实合法。但也存在向非预
4、算单位拨款、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和部分财务支出不合规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38.7 万元2017 年,南大桥乡财政拨付南大桥乡公安办公经费 26.7 万元,拨付南大桥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公经费 2 万元,拨付南大桥乡国土资源所经费 7 万元,拨付固始县国家税务局郭陆滩分局经费 3 万元。合计 38.7 万元。(二)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入单位固定资产账2017 年,固始 县南大 桥乡机关购买保 险柜一台 2580 元;购买扶贫办公室空调一台 5800 元,购买海尔空调一台 2900 元,海信电视一台 2300 元。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5、2017 年,固始 县南大 桥乡文化中心购 置格力空调 2 台13960 元,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账。(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大桥乡财政预算暂存款余额957.97 万元,暂付款余额 759.35 万元。(四)财务支出未实行会审会签2017 年,南大桥乡农业中心列支保洁员工资 11.366 万元,列支史灌河危房拆迁赔偿款 37.297 万元,列支大庄村抢险费用5.706 万元,均未实行会审会签。(五)乡政府二级机构不合规财务支出 1.264 万元 2017 年,乡政府文化中心事业支出列支清洁费及打印费1.264 万元,未开具劳务发票。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固始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县南大桥乡加强预算拨款管理,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拨款。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 本报告县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