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度江海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意见根据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各市(区)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江经信节能2018 57 号),受江门市政府委托,节能考核核查组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对江海区2017 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核查组听取了江海区政府李国和副区长代表区政府所作的节能工作自查汇报以及相关部门反馈情况,经过认真研究考虑,形成考核意见如下:一、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落实情况根据江门市政府下达节能目标,江海区 2017 年单位GDP 能耗要下降 4.77%以上, 新增能耗 总量要控制在 2.19万吨标煤以内。经市统计局核
2、定,江海区 2017 年单位 GDP能耗比 2016 年下降 5.18%,完成了能耗强度年度下降目标和“ 十三五” 进度目标 ; 江海区 2017 年比 2016 年实际新增能源消耗量为 4.16 万吨标准煤,超出能耗总量年度控制目标和“十三五” 进 度目标要求。二、节能工作措施落实情况2017 年,江海区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各项节能工作任务。一是积极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节能减排的领导工作,把节能目标纳入下一级2政府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比重下降 1.17 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8.38%,产业优化升级成效
3、显著。三是循环化改造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认定为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推进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四是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和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成效显著,推动11 家企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或立项,完成 14 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五是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三、主要薄弱环节一是 2017 年度能耗总量超出年度控制目标和“十三五”进度要求; 二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三是未完成市下达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任务。四、对今后节能工作的几点建议当前,国家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节能降耗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江海区政府须严格履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
4、,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对今后的节能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确保完成节能约束性指标。加大每年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保障各项节能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能耗统计监测和分析,提早部署工作措施,避免出现考核指标“前松后紧”的现象,确保完成市下达 2018 年度单位 GDP 能耗下降目标3任务。(二)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对 12 家重点用能 单位的能耗加 强跟踪监测,加强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后期监督管理,注意重大能耗项目的投产、搬迁对本地区节能指标的影响,确保完成新增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三)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确保完成市下达 2018 年度节能循环经济目标任务。(四)重视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推进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节水型单位建设等工作。按照国家、省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要求,加快理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五、核查组评价考核结果经现场核查,江海区 2017 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等级为“ 完成 ”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