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4 季度成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一、监测情况(1)监测范围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按现有点位洞子口(水五厂)、郫县三道堰(水六厂)和郫县徐堰河饮用水源地(水七厂)执行。(2)监测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基本项目(23 项,COD 除外)、 补充项目(5 项)、优选特定项目(33 项)及取水量,共 62 项。每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一次 109 项全分析。(3)质量保证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二、评价标准与方法评价标准
2、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中类标准和表 2、表 3 对应的标准限值执行。以江河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总氮不纳入评价。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 号) 执行。三、评价结果2018 年 4 季度成都市市政府所在地 3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达标率为 100%。四、各水源地有关情况成都市中心城区 3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关情况如下表地级城市 水源地名称水源地本季度取水量(万吨)水量达标率(%)主要污染指标洞子口(水五厂) 559.32 100 /郫县三道堰(水六厂) 11468.05 100 /成都市郫县唐昌(水七厂) 10256.96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