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于都县重点办 2017 年部门预算目 录第一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二、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 2017 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第四部分,名词解释2第一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县政府(于府办发2010132 号)文件规定,于都县重点办主要职责是: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调度
2、和服务;赣龙铁路扩能工程和宁安高速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协调服务;受县政府和县发改委委托拟定县政府确定为全县重点工程(水利,能源,交通,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组织县政府确定的由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实施的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指导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开展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的业务培训,协助乡(镇)、村、组研究、制订和落实移民安置工作方案、土地调整方案及资金分配方案;监督和检查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受县政府指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
3、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二、2017 年主要工作任务1、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调度、管理和考核工作;2、基础设施攻坚战项目的推进、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工3作;3、抓好赣龙铁路扩能工程和宁安高速公路扫尾工作;4、积极开展兴泉铁路项目建设,完成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5.协调推进于都县站改项目及 323 国道于都绕城改线东延段建设项目(宁安高速于都东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建设工作;6、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三、基本情况于都县重点办编制数 15 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 15 人。实有人数 9 人,其中
4、:在职人数 9 人,包括全额事业 9 人。第二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收入预算情况2017 年于都县重点办项目收入预算总额为 227.65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100.65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4.21%;上年结转收入 127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5.79%。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于都县重点办支出预算总额为 227.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0.65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31.0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9.6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2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68 万元;项目支出 30 万元,占支出预算4总额的 13.18%;
5、结转下年支出 12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79%。财政补助支出情况2017 年于都县重点办财政补助支出预算 100.65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44.21%,具体为:交通运输支出 94.97 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 94.36%;住房保障支出 5.68 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 5.64%。二、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7 年 “三公” 经费 年初预算安排 2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2 万元;第三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 2017 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收入科目(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
6、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5(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6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二、支出科目(一)行政运行:反映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事务方面工作的支出(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三)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