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公路县级配套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项目总体情况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17 号文件精神,闽清县农村公路建设由各乡镇做业主,我局负责联系市交通委验收,县级补助资金按市级补助的 50%予以配套。2017 年度累计完成 34 个项目 36 公里,其中 24 公里通过市交通委验收,其余 12 公里将在2018 年验收,共涉及梅溪、云龙、白樟等 10 个乡镇,合格率 100%,我局累计下拨农村公路县级配套资金 300 万。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及等级2017 年农村公路建设县级配套资金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得分为 73.07,评价等级为合格。(二)项目期初绩效目标
2、实现情况分析本项目期初设置绩效目标 3 个,实际 3 个,具体情况如下:1.投入-成本目 标- 投入 经费-100% ,实际完成 66.67%。未完成原因:其余 12 公里将在 2018 年验收。2. 产出-数量目 标-建设任务-不低于 95%,实际完成66.67%。未完成原因:其余 12 公里将在 2018 年验收。3. 效益 -社会效益目标- 受益数量:2017 年 15 万人以上,实际完成 15 万人以上,完成 100%。(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存在问题1、 在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过程中,常出现因自筹资金不足、征地拆迁不到位等原因无法及时按年度计划完成任务或终止项目建设等情况。2、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成本大,乡镇财力有限,而农村公路建设省、市、县补助资金又有限,因此,各乡镇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积极性不高。改进建议1、建议加大县级资金的配套力度,即:农村公路建设除省、市补助外,其余缺口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予以配套。2、同时建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经县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即可下达县级配套资金,不必等到省、市部门资金到位后再下拨。闽清县交通运输局二 O 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