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陽 明 大 學 108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特 殊 選 才 甄 試 招 生 考 試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 正 面 )考生姓名 報 考學 系 別報名號碼 複查回覆事項:考生申請複查科目初 試複 試原 來 得 分複 查 得 分考 生 簽 章 回覆日期: 年 月 日注意事項:一.複查申請,於本 校 簡 章 規 定 期 限 前 前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二、本表正面:姓名、報考學系別、報名號碼、原來得分、考生簽章等欄位,考生應逐項填寫清楚。三、本表背面:收件人姓名、地址請填正確,貼足回郵,以憑回覆。四、複查費每科新台幣 50 元整,一律收取郵政匯票(受款人:國立陽明大學教務處)。五、請將此項申請書連同考試成績通知單及郵政匯票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收信地址:收信人:(背面)郵 票正 貼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108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地 址 : 11221台 北 市 北 投 區 立 農 街 二 段 155號電 話 : ( 02) 28267000轉 2299、 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