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小龙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地块修复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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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宁波小龙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地块修复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18CG020044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5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21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24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 .25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81第 1部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 年 5月 25日公告期限:2018 年 5月 25日至 2018年 6月 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2、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委托,就“宁波小龙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地块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 18CG020044二、项目名称:宁波小龙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地块修复项目三、招标内容:对小龙地块污染场地进行修复,地块占地面积约 13313m2,污染指标为镍的土方修复量为约 4000m3,污染指标为邻硝基甲苯的土方修复量为约 4700m3,污染指标为苯胺和邻硝基甲苯混合的土方修复量为约 1200m3,其中约 2300m3土方量需同时采用两种修复手段,总计需修复的土方量为约 12200m3。修复方案为

3、:对于有机污染土壤采用原地异位热脱附技术进行修复,对于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对于重金属及有机物复核污染土壤先采用原地异位热脱附技术,经修复验收合格后,继续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修复。主要包括场地前期清理(含局部水泥路面破除)、场地准备、土壤挖掘运输、水泥窑协同处理、修复过程中污水处理及修复合格后环保验收等工作。 场地修复期限:140 日历天。服务治理实施内容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安装、土壤挖掘运输、土壤修复、竣工验收以及场地清退等。招标控制价:128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内容含污染土壤开挖、含重金属污染土壤转运、合格土回填、污染土壤原地异位热脱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措施费用(含临时

4、设施及设备安拆费、水电费、机械设备进出场等)、项目后期费用(不含环境监理费用、工程完工后的验收费用)等。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五、投标人资格条件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5.2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5.3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且该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在有效期内;5.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理条件。(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 10个工作日内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水泥生产企业的第三方水泥窑协同处理协议及该水泥生产企业已获得环保部门批

5、复的处置污染土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5.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2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六、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 5月 25日至 2018年 6月 11日 16:00时(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 http:/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 100元),售后不退。注:如采购

6、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6.3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6.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 http:/ 0574-87187966 陈工)。 6.6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

7、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6.7未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七、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元整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90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6月 11 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

8、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5日内退还。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 5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 3楼 325办公室,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年 6月 14日 14:00: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高新区广贤路 997号行政

9、服务中心南楼 3楼 3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8年 6月 14日 14:00:00(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 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 3楼 309室)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 999号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9288943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 188号甬港现代铭楼 B座

10、 509联系人:王静 电话:0574-87464312 传真:0574-87461353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 类别 内容说明1 招标编号 详见招标公告2 招标人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3 招标代理 机构宁

11、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 188号甬港现代铭楼 B座 509联系人:王静 电话:0574874643124 采购项目 名称 宁波小龙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地块修复项目投标基本原则*5 投标人资质 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3、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且该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理条件。(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水泥生

12、产企业的第三方水泥窑协同处理协议及该水泥生产企业已获得环保部门批复的处置污染土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6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污染土壤原地异位热脱附、水泥窑协同处置和机械设备安装、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处理费用、回填等,包括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需的连带工作或服务。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2

1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3、投标综合单价应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要求的5污染场地修复并通过验收的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污染土壤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所有范围内的风险费用。4、投标人应尽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

14、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今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质疑或调整费用。5、投标人对于因招标人估算误差或漏项或市场价格波动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招标人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7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为:1280 万元人民币。*8 投标有 效期 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9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10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投标一览表正本 1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 1份11 交货地点 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12 投标截止 日期 详见招标公告13 开标日期、 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15 招标文件 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

15、件的任何疑问,请在 2018年 月 日 16:00 之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时不予解答。16 中标原则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7 履约保证金 于签订合同前递交合同金额 10%的履约保函18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合同通用条款19项目工期(场地修复期限)140日历天。服务治理实施内容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安装、土壤挖掘运输、土壤修复、竣工验收以及场地清退等。620 质量要求 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

16、通过第三方的检测和验收并取得宁波市环保主管部门有效书面认可。21 工程保修期 工程完工后一年22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a.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 10%的履约保函且开工令发出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10%。b. 承包人完成 60日历天经监理且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40%。c. 承包人完成 120日历天经监理且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d. 承包人在 14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经监理且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且通过工程效果评估专家评审会评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e.本工程所有地块通过工程效果评估专家评审会评审,且完成污染地块信息填报及审核后,支付至合同

17、价款的 90%。f.剩余 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后无息返还。23 授予合同 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天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4 违约及处罚 约定 /25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商自行前往进行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项目现场及周围情况,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7一、 总 则1. 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 定义2.1“招标人”、“招标人”、“甲方”、“业主”系指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2“招标机构”、“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系指宁波华昌工程管

18、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5 “货物或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2.6“*”标志的为重要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 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3.4除 3.2规定的投标人要求外,如为联合体的还应符合以下条

19、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子包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

2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4.4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须知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踏勘现场和投标费用4.1投标人可以对安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8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4无论投标结果

21、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5. 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因登记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承担责任。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二、招标文件说明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

22、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混淆或错乱等问题时,可要求招标人/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人/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招标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后按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7.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并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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