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简论电视新闻中的“情景再现”一、 “情景再现”及其特性 “情景再现”是广泛运用于电视节目创作中的一种叙述手法,又称“情景重现” 、 “真实再现” 、 “现场模拟”等。电视节目中的“情景再现”最早见于纪录片领域,随后渗透到其他各类节目形态中。 “情景再现”最突出的特点是能有效地缝合叙事断点。我们知道,在缺乏现场资料的情况下,最常用的补救方法是请旁观者或当事人回忆事发情况,这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还原现场的作用。但由于画面内容不够丰富,常常影响传播质量。尤其在事件中起关键性作用的场景缺失,不但弱化了节目的表现力,还可能影响观众的理解和接受,有论者把这种核心事件现场缺失的现象称为“叙事断点” 。而
2、“情景再现” ,正能起到弥合“叙事断点”的作用。 一项对纪录片中扮演允许限度的观众调查结果表明:如果真实再现或者“摆拍”仅仅是为了促进观众理解事实的话,观众是可以接受的,对他们来说甚至是必要的。例如 2008 年 4 月 12 日新闻周刊栏目在许霆恶意取款案的报道中,为了重现事实,节目中特别给出了由演员模拟许霆在广州市取款的场景。尽管画面只持续了一两秒,却使整个事件的画面连贯、脉络清晰流畅,同时也交代了当事人所处的环境,为之后的叙事做了铺垫。当然,节目也完全可以通过语言叙述的方式传达信2息,但这就与报纸、广播的单通道传播没有两样,失去了电视传播的优势。 可见, “情景再现”的介入使新闻更为直观
3、、完善,不仅能够交待事件现场情况、增强叙事能力,还能与叙述话语一起展现事件流程,并能根据需要调节节目的节奏,以形成不同的氛围。 二、新闻真实性与“情景再现” 在各类电视节目中,面临争议最大的是,电视新闻中的“情景再现”是否违背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从新闻的本质性要求看,电视新闻是对事实的报道,保证内容真实是对媒体的起码要求。新闻真实的魅力就在于与客观事实的高度符合和一致,它从原则上反对对反映对象的虚构和想象。 一般来说,新闻真实可分为两个层次: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原则上说,新闻传播者应尽可能地追求透过现象看本质。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各种原因决定新闻基本无法实现绝对真实。观众所见的新闻真实毕竟只是“中
4、介”后构建出的“真实” ,除了节目制作者对信息的选择性倾向外,还存在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如各种假象(包括自然形成假象和人为制造假象)干扰、信息源渠道单一、为追求时效性而无法深入了解真相等。此时,传播者所能呈现的大多是现象真实,甚至可能是事件的假象。此时, “情景再现”的介入是否会影响记者对真相的探求?它在实现新闻真实性方面是否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笔者认为,电视新闻真实性的关键在于保证由主要事项构成的“事实核心”的准确无误。因此,是否有涉“事实核心”是衡量能否“情景再现”的关键。 “情景再现”是电视新闻众多表现手法的一种,关键在于创作主体如何使用。笔者认为,不同新闻类型表现“事实核心”时适用的
5、表现手法各有不同,下文将以新闻体裁和内容为划分标准,通过对不同新闻类型的分析来探讨“情景再现”在电视新闻中的使用情况。 一、根据电视新闻题材划分 按照是否对是事实发生事件的报道,可以将电视节目分为“纪实”和“虚构”两大类。纪实类的范围较为宽泛,只要是对事实发生事件的报道都在此范围内,大致可分为纪录片、娱乐节目、电视新闻三大块。而电视新闻根据体裁,大致可以划分为消息、新闻评论、新闻专题三大节目类型。其中,新闻专题有时与纪录片有交叉的可能,当新近发生的事实以纪录片手法做完整、及时的报道时,此时形成的新闻专题具有新闻和纪录片两者的一些基本要素。 新闻专题类节目,尤其是强调故事性的新闻专题片形态则与“
6、情景再现”的特性有某些吻合之处。新闻专题的基本属性是新闻,但报道对象多为已知结果的事件,人或事件已经具有不容改变的因果关系,因而无法以纪录取胜。此时就需要走后期路线,从深度和表现形式入手,以独家的观点和精细的加工吸引人。例如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新闻故事或为给观众带来强烈的期待感而制造悬念,或采用推理式叙事结构探究事件源流。 “情景再现”正可以在这些方面满足专题节目的诉求,通过再现场景或弥合“叙事断点” ,或制造期待氛围,以此来协助故事讲述。由4于事实已清楚明了,因此即便“情景再现”的场景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也不会给观众对事件的理解带来太大影响,反而会让他们对事件产生整体的真实感。当然专题节目中
7、的“情景再现”也并非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而是要选择事件中已缺失的背景或历史性资料作为主要再现对象,并且大多只宜使用“片断” 。 中央电视台十套以“故事”为载体的新闻专题栏目讲述中,就常能见到“情景再现”的画面。编导往往有意隐藏自己全知视角的优越地位,扮演一个“未知”的角色,与观众一同去探索事件的发展过程。例如 2007 年一期名为不要家的孩子的节目中, 讲述栏目邀请了齐鲁电视台一名记者讲述自己帮助流浪孩子重返家庭的曲折故事。节目大量引用了齐鲁电视台当日播出新闻中的现场资料,但讲述栏目作为对故事的第二次讲述,突出了该记者在处理事件时的心理变化,因此需要一些记者本人活动的画面,而这些在齐鲁电视台当
8、日播出的新闻中是没有的。为辅助叙事,节目中使用了“情景再现”的手法,由该主持人表演,再现了自己接电话、联系学校、寻找流浪孩子等场景。不过再现的画面非常简短,并零星地分散于节目的几个叙事节点。 一些涉法类的新闻专题片也常能见到“情景再现” 。例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栏目,经常通过扮演来表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过程。以2008 年 10 月 22 日的节目被劫之后为例,如仅由受害者讲述遭劫过程,显然非常单调,节目就通过摇晃的画面、虚幻的空镜头等形式表现抢劫过程的惊险,有效弥补了画面缺失的不足。 二、根据电视新闻的报道内容划分 5如果从新闻的报道内容或报道对象划分,可以把电视新闻分为以政治、经济、科技类
9、新闻构成的“硬新闻” ,和以娱乐、体育、社会新闻、服务性新闻为主的“软新闻” 。一般来说,硬新闻对事实有非常高的刚性要求,不能使用“情景再现” ,而软新闻中则可以根据需要适当使用。 软新闻对表现形式的要求是多样的,它一般不涉及重要事务,而以轻松活泼的新闻内容吸引观众。观众收看软新闻主要是为了消遣、寻找情感共鸣,很少认真地对新闻作分析解读。软新闻的特性决定了它在表现形式上具备更广阔的空间,这也是软新闻和硬新闻的区别之一。软新闻不仅可以使用更“轻盈”的表述语言,还可以将其他艺术形式借用进来, “情景再现”就是表现手法的一种。 从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情景再现”出现在软新闻中,涉及情感、娱乐等节目
10、类型。例如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闻女生组是一档以情感、家庭、伦理事件为主要内容的栏目。为强化观众的情感体验,该栏目频繁使用“情景再现” 。2008 年一期名为解救被卖的孩子节目中,在当事人讲述事件经过时,模拟重现了其男友对其实施暴力的行为,使其男友凶残的本性暴露无遗,观众对当事人顿生怜悯之情。同为打情感牌的江苏卫视人间栏目、东南卫视的娱乐类节目娱乐乐翻天等也常借鉴此类形式。 软新闻中使用“情景再现”让节目制作者们感受到它的魅力,一些新闻报道尝试以新近发生的事实为素材,同时却按照虚构类电视节目的创作手法对事实重演,把“情景再现”的特性发挥到了极致。业内称之为纪实栏目剧(又称新闻剧、电视栏目剧、真
11、实电视) 。观众可以通过此6类节目了解事件过程和相关细节,但却完全看不到真正的新闻现场、新闻人物、记者,仿佛收看的是一部电视剧。除事实的大致框架外,一切都由导演、演员控制。 从近年国内的发展情况来看,纪实栏目剧的素材大多为情节性较强、贴近百姓生活的新闻事件,为创作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江苏影视频道的百姓聊斋节目就是此类节目的代表。 百姓聊斋的故事题材全部来源于真实的社会事件,广泛征集群众演员来扮演,它比一般的新闻报道更强调故事性、情节性、娱乐性和人物情感,同时又比虚构类节目更快、更及时、更贴近社会热点。纪实栏目剧已经脱离了严格意义上“电视新闻”的范畴。这里并不想对这种节目形态做评价,只是想通过它来说明, “情景再现”与软新闻之间天然存在着某种契合,并越来越成为业内的一种共识。 需要指出的是,软新闻中的“情景再现”仍是不可滥用,同样只能作为新闻中某些片段的“提示”和局部的“烘托” ,起到弥补情节与画面的作用。 (作者系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传播学硕士) 注释: 安间总介:什么是电视纪录片关于导演意识的探讨 , 中国电视1999 年第 12 期 江苏影视频道百姓聊斋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