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宁强县人民政府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宁强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1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一、规划调整的目的 .1二、规划调整的任务 .1三、规划调整的依据 .3四、规划调整的原则 .6五、规划调整的范围 .7六、规划调整的期限 .7第二章 规划调整的背景 .8第一节 县域概况 .8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11第三节 本轮规划中期评估 .13第四节 规划调整面临的新形势 .17第三章 规划调整的目标 .21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1第二节 土地利用
2、战略目标 .22第三节 规划控制指标 .23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6第一节 农用地 .26第二节 建设用地 .27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2第三节 其他土地 .29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0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30第二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33第三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37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3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43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44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4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 .45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46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47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47第八节 林
3、业用地区 .48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 .49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0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50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51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51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52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3第八章 宁强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 .53第一节 实施方案基本情况 .53第二节 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54第三节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情况 .56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57第一节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57第二节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58第三节 加强生态国土建设 .60第四节 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63第十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
4、.66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66第二节 各乡(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 .67第十一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68第一节 交通项目 .68第二节 水利项目 .68第三节 能源项目 .68第四节 旅游项目 .68第五节 环保项目 .69第六节 其他项目 .69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0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4一、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70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70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70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 .71第十三章 附则 .72一、规划文件 .72二、规划实施 .72附表 .73附表1 宁强县规划目标指标表 .
5、73附表2 宁强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74附表3 宁强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 .75附表4 宁强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76附表5 宁强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78附表6 宁强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79附表7 宁强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86附表8 宁强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88附表9 宁强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90附表10 宁强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 .91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1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调整的目的为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6、会 精 神 ,按照 “五 位 一 体 ”总 体 布 局 和 “四 个 全 面 ”战 略 布 局 ,牢 固 树 立 创 新 、协 调、绿 色 、开 放 、共 享 的 新 发 展 理 念 ,认 真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决 策 部署 ,坚 持 科 学 发 展 观 ,坚 持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和 最 严 格 的 节 约用 地 制 度 ,强 化 规 划 管 理 和 用 途 管 制 ,加 快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促 进 宁 强县 “十 三 五 ”经 济 社 会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按 照 “总 体 稳 定 、局 部 微调 ”的 原 则 ,对 本
7、轮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进 行 调 整 完 善 ,通 过 “三 个 规划 理 念 ”的 转 变 ,合 理 调 整 耕 地 保 有 量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目 标 ,确保实有耕地面积稳定,基本 农田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适 当 调 整 建设 用 地 指 标 ,优 化 建 设 用 地 布 局 ,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 强 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保障全县“ 十三五 ”发展规划 顺利 实施。 加 快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进 一 步 突 出 生态 保 护 重 要 性 ,实 现 宁 强 县 县 乡 级 规 划 “调 结 构 、优 格 局
8、、促 发 展 ”的总 体 目 标 。二、规划调整的任务(一 )开 展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中 期 评 估做 好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中 期 评 估 是 保 质 保 量 完 成 规 划 调 整 完 善工 作 的 重 要 前 提 和 基 础 。以 连 续 变 更 到 2014年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变 更 调查 数 据 为 基 础 ,分 析 和 梳 理 本 轮 规 划 批 准 实 施 以 来 ,全 县 经 济 社 会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2发 展 变 化 情 况 对 土 地 利 用 和 规 划 管 理 的 影 响 状 况
9、、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及变 化 情 况 、规 划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规 划 布 局 落 实 情 况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情况 和 规 划 修 改 情 况 等 进 行 规 划 实 施 评 估 。(二 )合 理 调 整 完 善 规 划 目 标 和 控 制 指 标按 照 汉 中 市 下 达 的 控 制 指 标 ,根 据 本 轮 规 划 实 施 评 估 成 果 、2014年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变 更 调 查 数 据 、耕 地 质 量 等 别 评 定 成 果 、新 型 城 镇化 和 新 农 村 建 设 进 程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及 交 通 水 利 电 力 等 基 础 设
10、施 完善 情 况 ,调 整 完 善 全 县 规 划 目 标 并 下 达 各 乡 (镇 )耕 地 保 有 量 、基 本农 田 保 护 面 积 和 建 设 用 地 总 规 模 等 主 要 控 制 指 标 。(三 )优 化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和 空 间 布 局在 落 实 全 县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主 要 控 制 指 标 基 础 上 ,充 分 衔 接 国 民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城 乡 建 设 规 划 和 生 态 保 护 规 划 等 各 类 规 划 ,调整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科 学 布 局 生 产 、生 活 和 生 态 空 间 ,重 点 做 好 基 本 农田 、生 态
11、用 地 和 建 设 用 地 的 布 局 优 化 。(四 )调 整 完 善 土 地 用 途 分 区 及 建 设 用 地 空 间 管 制 区根 据 调 整 完 善 后 的 控 制 指 标 和 规 划 布 局 ,合 理 调 整 各 类 土 地 用途 区 的 面 积 与 布 局 。依 据 土 地 用 途 区 调 整 完 善 结 果 ,合 理 确 定 各 建设 用 地 空 间 管 制 区 的 面 积 和 布 局 。(五 )推 进 “三 线 ”划 定在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工 作 中 ,优 先 划 定 永 久 基 本 农 田保 护 红 线 和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合 理
12、确 定 城 市 开 发 边 界 ,扎 实 做 好 “三 线”划 定 工 作 。一 是 在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划 定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3的 技 术 要 求 和 规 定 ,合 理 确 定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任 务 和 空 间 布 局 。二 是 以 规 划 中 允 许 建 设 区 和 有 条 件 建 设 区 为 基 础 ,与 城 市 规 划 等 相关 规 划 充 分 协 调 ,确 定 城 市 开 发 边 界 。三 是 在 规 划 确 定 的 禁 止 建 设区 基 础 上 ,将 自
13、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风 景 名 胜 核 心 区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以 及 列 入 省 级 以 上 保 护 名 录 的 野 生 动 植 物自 然 栖 息 地 等 ,划 入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严 格 用 地 管 制 。三、规划调整的依据(一 )法 律 法 规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年 8月 28日 修 正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2014年 7月 29日 修正 );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年 4月 24日 修 订 );4、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1998年 12月 27日 国 务 院 令 第 257号 )(1999年 );5、陕 西 省 实 施 办 法 (2010年 3月 26日 修 正 );6、陕 西 省 实 施 细 则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令第 30号 1996年 4月 4日 )。(二 )政 策 文 件1、国 土 资 源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工作 的 通 知 (国 土 资 厅 函 20161096号 );2、国 土 资 源 部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纲 要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