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谁动了我的戒指据 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近日统计显示:网络游戏玩家每周游戏时间平均达 9.9 小时;据互联网实验室 5 月统计,网民中有三分之一是网络游戏玩家,网络游戏已成为现代人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调查显示,我国现有 4580 万网民,大约 200 多万人是付费游戏的参与者,网络游戏市场消费去年达人民币 9 亿元。 网络游戏日渐风行,新问题随之而来近日频频传出新闻,说玩家们辛苦“练功”挣来、甚至花钱买来的“宝物” 、 “武器” 、 “级别” 、“段位”等虚拟财产,成为“网络扒手”的目标。拿传奇这一网络游戏来说,一个初学者若要修炼到 38 级,花费上网费和游戏点卡约数千元,
2、还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有些玩家升到 30 多级之后,被黑客盗取了密码和账号,资金、时间和情感的投入一下子烟消云散。付鑫最近就遇见了这样的倒霉事。 付鑫差点砸了电脑 “我的武器被人偷了,1 万元钱被人偷了,你们一定要抓住小偷。”一日,一名男子风风火火地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某派出所报案,说他在一款网络游戏中的价值上万元武器被人偷了,其中最让人心疼就属他2刚刚花了 4500 元买来的“麻痹戒指” 。这人就是倒霉的付鑫。 付鑫是中关村中一个自己开电脑店的老板。除了平常给人装机,网络游戏是他的最爱。从 2002 年初他开始迷上玩上海某科技公司的一款网络游戏。 付鑫的店面并不是很大,但里面的电脑可是不少。
3、“这就是我平常玩游戏的电脑。 ”付鑫指着一台连机箱都没有的电脑说。付鑫是电脑高手,机箱对于他并没有任何价值。 “我玩这款游戏大概有 10 个月了,前后大概花了 3 万块钱了。 ”付鑫这几年攒机的确赚了不少,因此在这方面的确舍得花钱。为了提高自身级别,使自己所操纵角色的力量和本领更大,拥有更多的“兵器”等装备,付鑫与宁波的一些玩家谈妥价格购买了“麻痹戒指” 、 “圣战”等高级“武器”装备,总额超过 1 万元,其中仅“麻痹戒指”就花了 4500元。有了这些宝物,付鑫当然在网络游戏中战无不胜了。 “也许是在我得意的时候,就被那帮家伙盯上了。 ”付鑫现在想想这事最有可能。 一天付鑫如往常一样登陆自己的
4、账号,本想继续 “一统江山”的他,这下可傻了眼。 “我被扒了个精光,就剩下了几件没用的东西。 ”付鑫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自己的账号被盗了。付鑫的痛苦可想而知,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有他将近十个月的心血啊。付鑫气得差点把电脑砸了。可以理解,别说好几十万的东西了,就是我们平常写的东西丢了,还得痛苦好半天呢。 证据找到了 3付鑫冷静下来,觉得应该为自己讨回损失。于是他和上海的网络游戏运营商取得了联系,希望他们能够帮助自己寻找到偷窃者的资料。学电脑的付鑫知道,这些对于他们并不困难。然而,网络运营商却以违反该游戏运营规则为由拒绝了付鑫的要求。另外,运营商还要付鑫自己提供证据,否则将不予支持。 “他们就是害怕承担
5、责任。 ”付鑫很生气地说, “可是我们玩家的利益也得有人保护啊。 ”付鑫决定用自己另一个账号“钓鱼” 。他在网络游戏上四处 PK 别的玩家,来显示自己的宝物很多,不可一世。结果有一个叫“米田共”的人出现了,他使用的武器中就有“麻痹戒指” 。付鑫知道在这个区有这种高段武器的人超不出两个。付鑫截取了当时的电脑图像,保留了一手的证据。这些图像完全能够证明付鑫的诉讼。 付鑫再次和上海的游戏运营商取得了联系,却又一次被对方拒绝了。一气之下,付鑫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把游戏运营商告上了法庭。开庭那天付鑫和他的律师显得信心十足。他们觉得完全能够打赢了这场官司。然而事情并没有他们想得这么简单。 付
6、鑫败诉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终于开庭了,然而气氛却非常的紧张。双方一开头便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这些是我几千个小时的游戏中辛辛苦苦打出来的,还有我从别的4玩家手中买来的,是我的虚拟财产,应该赔付!”付鑫一开始便亮出了自己的观点。 “这些都只是一些数据,不是什么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应该赔偿!”游戏运营商似乎也有充分的准备。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虚拟财产是不具有合法性的。也就是说,虚拟财产根本就不是财产,不是财产也就谈不到用金钱来买卖了。更不可能通过法律程序赔偿了。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庭不应支持。 ”被告律师陈述说。 针对被告代理律师的观点,原告律师提出了如下主张:首先,我的当事人从
7、两年前开始玩这个游戏到现在,共计花费网络费、点卡费14,000 元,花费在买被盗装备上的费用也有 11,000 多元。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消法的立法精神,实际上我的当事人花钱购买的是网络运营商的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畴。本案中,因为网络运营商系统设计的安全性问题,致使盗窃他人武器的行为得以实施,这是网络运营商的过错。按照我国法律的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应该对原
8、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被告主张的虚拟财产不具有合法性也是站不住脚的。从法理上讲,我当事人的武器虽然存在于网络世界之中,但是也是通过金钱交换得来的,已经产生了对价。依据众所周知的理论,只有商品才具有对价,因此,武5器虽然是虚拟的数据,但在它产生了对价之后就成为了商品。具有了商品的一切属性。在网络游戏兴旺的今天,动辄花几千元买一件装备的事情屡见不鲜,你能说这些合同不能成立吗? 然而法官的发言却使人们大跌眼镜, “这样的案件我们以前还没有遇见过,相关法律也没有规定。事实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服务也不是这里的意思。我们在判这个案子的时候事实上是无法可依的。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结果
9、付鑫败诉了。 “因为无法适用法律而败诉,这官司输得太冤了。我决定继续上诉。”付鑫很无奈,他无法面对这样的结果。 专家说法: 拿什么拯救虚拟财产 目前我国每年的网络游戏收入已达 10 亿元。面对越来越多的网财纠纷,专家呼吁,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明确虚拟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现行法律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做出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的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因此才出现了很多玩家在丢失财物后投诉无门的现象。但法律专家认为,虚拟财产既然能和人民币联系起来,就应当是有价值
10、的并且受到保护的。比如一个要练到 40 级的传奇玩家,按正常时间需要一6年,再加上上网费用合计要花 7000 多元;而眼下层出不穷的花几千元买把“刀” 、花几万元买个账号的虚拟财产交易行为就更能说明虚拟财产的真实性了。 北京大学一法律专家称:“根据我国的立法精神以及民法的规定,公民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这个财产应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我认为网财也是财,因为它已经发生了真实的交易行为,跟人民币发生交换了。 ” 还有的法学家指出:“法律并不是对于新出现的,以前没有法律规定的案件无可奈何的。如果凡是新出现的法律没有规定的案件都无法判决,那么就不会有英美法的今天。事实上,现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正处在一个融合的过程中。借鉴英美法系判例法的相关方法对于应对今天高速发展的社会和层出不穷的新鲜案件是很有帮助的。况且,以前我国也有这样的成功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