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原市迎泽区城市管理应急大队关于 2017 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自查自纠报告1.及时性。我单位部门决算在本级政府部门批复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2.完整性。我单位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关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等,对要求公开但本部门单位不涉及的相关内容,也公开了空表。3.细化程度。关注财政部关于的通知(财预(2016)143 号)中有关决算公开内容的规定是否执行。具体结合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公开 2017 年市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通知(并财库(2018)52 号)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1)未严格按照要求,将 2017 年和 2016 年
2、决算收支情况进行对比和说明整改:我单位 2017 年收入决算 371.79 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3371.79 万元。与 2016 年收入决算 3567.35 万元相比,减少收入195.56 万元。收入减少的原因是 2016 年追加的专项经费用于城乡清洁工程经费及 2017 年职工的自然减员和退休等因素我单位2017 年支出决算 3371.79 万元,与 2016 年支出决算 3567.35 万元相比,减少支出 195.56 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 2016 年追加的专项经费用于城乡清洁工程经费及 2017 年职工的自然减员和退休等因素(2)我单位 2017 年政府采购金额为 76.1 万
3、元,货物类:27.10 方元,工程类:49 万元。相比 2016 年增加了货物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未详细说明增加原因。整改:具体为增加了货物类政府采购单位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6.18 万元,工程类:10 万元,合计:16.18 万元。(3)机关运行经费。未按照要求进行文字说明。整改: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不产生机关运行经费,2016 年和 2017 年支出均为 0,无变化(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为按照要求进行文字说明。整改:我单位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按时进行清查和处理,未发生国有资产占有情况。(5)存在问题: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未说明整改情况: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4.公开方式:我单位通过迎泽区政府门户网站迎泽之窗公开决算5.自查自纠报告(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相关问题,我单位会按照区财政局要求认真进行整改。(2)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决算,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精确数字,规范文字(3)牢固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决算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