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新远盐化有限公司盐田四分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委托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新远盐化有限公司盐田四分场项目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本工程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一、工程概况山东新远盐化有限公司盐田四分场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东侧潮间带高地区,盐田内建有打卤水井、蒸发池、结晶池、盐池隔堤、盐道兼公共道路、落卤排淡沟、返卤排淡沟、返卤沟、坨台、管理房以及水泵房。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 54.3795 公顷,申请用海期限 30 年,投资 994 万元。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期间污染物包括:施工期间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
2、水;土方开挖、围堤修筑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车辆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间污染物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运盐车产生的机修油污水,运盐车、水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域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工程实施的意见;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
3、实施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工程实施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 对工程实施的建议和要求。五、公众参与调查方式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2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山东新远盐化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忠英 联系方式:13562290877地址: 广饶滨海新区盐务局东北 15 公里处2、评价单位: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隋先生 联系方式:18754667197 E-mail: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 8 号 1113、1114房七、说明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工程实施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