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工作流程1、学生用户和学院用户登录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http:/211.64.8.120/login.jsp) ,学生用户登录名为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学院用户请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用户名和密码。2、推荐使用 Google Chrome 浏览器或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分辨率1440*900,否则可能导致页面载入不完全,无法进行操作的情况。3、学生登录认定系统后,需点击修改资料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并上传困难证明,否则无法进行自我评测。4、学生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进行自我评测,点击我同意选项后可以进入自我评
2、测界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选项,点击下一题按钮进入下一自评题目,每一题都需要点击下一题或保存按钮提交数据。所有题目完成后可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再进行修改。5、学院用户登陆系统后,点击测评任务管理下的录入评议小组分数,进入评议页面。点击自评明细和困难证明按钮查看申请学生具体情况,并点击测评按钮,在弹出的录入分数界面(将鼠标放到具体测评项时可显示具体的测评打分要求)录入评议小组分数。6、学院用户录入评议小组分数后,需点击测评任务管理下的录入认定困难等级按钮,进入页面,进行查看本学院所有申请学生的测评分数和录入认定困难等级等操作。点击操作栏下铅笔样式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困难认定等级。7、根据需要,学院用户可对学生重新测评。重新测评时,将删除学生自评分数、班级评议分数和困难等级,但保留学生自评信息,学生需要再次提交自评数据。8、学院用户提交测评数据。对已提交自评的学生全部录入困难认定等级后,学院用户提交测评数据。提交后将无法再次进行修改或重新评测。9、学院将需上交的材料从系统中导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学校用户评议后,发布全校测评数据,学生用户可登陆系统查看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