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流剂合同主要条款一、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投标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执行技术要求,满足炼钢使用。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招标方石钢公司合金库交货,费用由投标方负担。三、损耗及:实物一律不计损耗。四、包装标准:两层包装,内层采用塑料膜,外层采用编织袋,每袋 40kg2kg。包装袋上标注:产品名称、出厂日期、生产厂名。包装费用及包装重量由投标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数量以招标方计量为准,质量以招标方检验为准。投标方随货附质保书,复验有异议时以招标方为准。六、价格及加减价有关规定:价格为含税包到价,税率 17%,一张增值税发票结算。转炉自开率95%,电
2、炉自开率 85% 。自开率凭使用单位使用报告结算,属使用原因造成自开率低于要求不予考核;否则执行技术协议规定考核。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无误,投标方提供合格发票后,分批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八、违约责任: 1、投标方应保质保量按时供货。逾期交货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金。2、质量不合格,招标方有权作退货处理,费用投标方自理,因质量问题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赔偿招标方直接损失。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它约定事项:1、所有送货车辆驶入招标方厂区须严格遵守招标方送货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本合同有效期限
3、2016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投标方送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数量招标方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增减。3、投标方应诚信经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处以当批货值 3-5 倍扣款。4、要求投标方组织人员现场加砂操作。5、本合同履行完毕投标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招标方无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6、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示招标方所提供的资料。7、投标方不得利用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为与招标方同类行业或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十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招标方检修、限产、停产等情况需要调整供货数量、业务范围、结算费用、合同有限期等合同事项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招标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投标方(盖章): 招标方(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