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徐工院行教201621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4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 (苏教高201415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考察我校本科专业建设现状,分析专业教学实效,建立专业发展促进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决定启动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积极引导我校各专业“契合应用需求、对接行业标准、突出理实合一、塑造双师素质、融通校
2、企文化” ,着力促进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有效达成,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二、评估原则 (一)审核性原则注重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重点考察专业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 度 , 人 才 培 养 效 果 与 目 标 的 达 成 度 , 学 生 和 社 会 用 人 单 位 的 满 意度 。(二)主体性原则 注重发挥学院在专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学院进行自我反思与评估,主动深入研究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 (三)整体性原则注重对专业建设全要素、全过程进行评价,既评价
3、教学资源等“硬指标” ,也评价内涵建设等“软实力” ,引导专业建设向着理念先进,条件够用,过程规范、效果显著的方向发展。 (四)发展性原则 注重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及其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的建立,以质量改进为目标,通过评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解决问题,从而促进专业建设内涵的稳步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三、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至少有一届毕业生且仍在招生的本科专业,对于尚无毕业生的专业纳入到下一轮评估。结合学校的情况,可将专业按照所属的学科门类分为文管和理工两个大组进行评估。四、评估内容评估内容涵盖目标与定位、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学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特色项目等 7 个一级指标,包含 18 个二
4、级指标和 44 个观测点。详见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1) 。五、评估工作机构(一)学校专业评估领导小组1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教学设备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招生就业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负 责 人 组 成 。 高 教 研 究 与 评 估 中 心 和 教 务 处 负 责 专 业 评 估 日 常 工 作 。2组建专家小组。文管组和理工组的专家组成员分别由 79 名专家和 1 名秘书组成。专家组成员应包括专业教授、教育管理专家、企业界工程技术专家等,专家的选择要遵循回避制度。(二)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
5、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的专业评估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专业评估工作。六、评估程序本科专业评估按照“诊断反馈整改验收”的逻辑顺序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数据采集、学院自评、学校评估、总结反馈、整改提高和限期验收七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4.252016.5.31)学校召开专业评估动员会,并发放专业评估有关文件、资料。各学院要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小组,组织教师研究、学习领会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内涵,并参照相关专业的本科教学标准,制定本学院的专业评估工作方案。(二)数据采集阶段(2016.6.12016.6.30)专业基础数据
6、填报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师资队伍数量、结构等信息由人事处负责;课程资源、教师团队及学生基本理论技能等信息由教务处负责;教师科学研究等信息由科研处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等信息由教学设备处负责;生源、就业及毕业生评价等信息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及竞赛获奖等信息由学生处、团委负责;教师教研情况及学生满意度等信息由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三)学院自评阶段(2016.7.12016.9.30)自评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各学院应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工作。自评期间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撰写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
7、估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 2) 。(四)学校评估阶段(2016.10.102016.11.10)学校专家组通过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自评报告质询、听课、座 谈 与 访 谈 、 实 地 考察 等 , 对 各 专 业 进 行 检 查 评 估 , 并 形 成 评 估 意 见 。1集中汇报。学校组织各专业负责人集中汇报专业定位、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的理念和思路、专业建设规划与措施、专业建设效果等内容。2分组实地考查。评估组根据自评材料进行现场查证、实地考察和评估。一是要通过听课、查阅教学文件和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核实自评报告内容;二是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独立进行评分和评价。(五)总结反馈阶段(2016.11.
8、112016.12.30)学校专家组根据专业负责人的汇报、自我评价、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分等情况,对每个专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作出准确评价,并计算综合得分;经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后,分专业填写评估反馈意见书,以指导各专业的建设。(六)整改提高阶段(2017.1.12017.6.30)各专业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应于接到评估反馈意见书后一个月内完成,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备案。(七)限期验收阶段(2017.7.12017.7.10)对于评估不合格的专业(或虽合格,但存在部分水平明显偏低的指标) ,应于评估后半年内
9、提交整改成效报告,申请验收。七、评估结果及使用(一)评估结果的确定本科专业评估结果分“优秀” 、 “良好” 、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级专业所占比例15%, “良好”级专业所占比例30%。综合得分是各考察项目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得分,评价结果等级是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优秀:A10,C5,D2; 良好:A+B10,D5;合格:D21;不合格:D22。(二)评估结果的使用1作为学院本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2作为今后三年专业教学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3对获得优秀等次的专业,在申报重点专业、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4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专业,学校于一年后再次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复评,对复评仍“不合格”的专业,将限制或者停止招生。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