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完成 2016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我委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的理念,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日前,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按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节点全部完成。我市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 7400户,其中:钦南区任务为 5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183户),钦州港区任务 4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48户),钦北区任务 16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539户),浦北县任务 20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410户),灵山县任务27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458户),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 15184.347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5677.82万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 571
2、1.88万元)。截止 2017年 4月底,我市共完成 742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663户),占年度任务 100.3%。其中:钦南区 5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395户),占年度任务 99%(建档立卡贫困户 216%);钦北区167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600户),占年度任务 102%(建档立卡贫困户 111%);钦州港区 4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21户),占年度任务 100%(建档立卡贫困户 460%);浦北县 20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958户),占年度任务 100%(建档立卡贫困户 234%);灵山县27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1489户),占年度任务 100%(建档立卡贫困户 325%)。累计全市已发放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12904万元,全市完成投资总额 43347万元。我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时间节点比自治区已确定的时间节点整整提前了 1个月。 (市住建委 陆世云 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