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许可办事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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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许可办事指南(简版)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2016 年 9 月 30 日发布BSZN- 101270020162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许可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在江川区辖区内因科研、教学、展览、驯养繁殖,需要狩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狩猎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获捕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的,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猎捕、狩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审批条件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

2、、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2、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3、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4、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5、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6、为调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7、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三、受理地点受理地点:江川区林业局地址:江川区大街街道文祥街 1 号四、申请材料核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申请材料目录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

3、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1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纸质 1 2 申请理由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3说明捕猎的种类、数量、猎捕时间、地点、执行捕猎人的申请报告 原件 纸质 1 4 组织机构代码 复印件 纸质 1 3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送达方式:直接领取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877-8035790监督电话:0877-8011813(第五纪工委电话)行政审批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12310咨询地址: 大街街道文祥街

4、 1 号江川区林业局投诉地址:纪工委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振兴街 21 号 区政府审改办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城投大楼 811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直接领取:受理窗口。十、本办事指南已经区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办事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区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附件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捕猎及年捕猎捕量限额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4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符合要求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 )林业局窗口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符合不予受理情形需要补正材料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承办人员审核材料 不予批准不符合审批条件申请人提出申请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证件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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