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车辆维修技术协议一、车辆型号:班车:金龙客车(XMQ6120BCD4D) 、宇通客车(ZK6121HA9 ) ,自卸车(江山神剑 HJS5256ZLJHW)二、车辆维修范围: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保养、维护救援和装饰工作,并提供洗车、内饰清洗、补胎、救援、充电、检测服务事故车维修。三、其他相关要求:1、车辆保养、发动机、底盘、电器、车身补漆、钣金详见车辆零部件更换内容价格表进行维修更换。2、乙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相关规定(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否则承担责
2、任及一切后果。3、乙方全年每天 24 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 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4、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须保证甲方班车正常运行,24 小时跟踪服务、随叫随到,车辆在新乡市内区及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要求 40 分钟内到场,及时修复车辆,需夜间抢修的,不耽误第二天出车,免中途救援费,在气候恶劣或特殊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电话畅通,取得联系,及时处理故障,解释权归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5、详见合同格式。附定点汽车维修厂服务承诺书1、投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2、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 1 日内完工,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且经车辆单位有关人员验收认可。车辆年度检测必须合格。3、必须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设立咨询电话专线。4、保证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