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课程开设评估意见书二级学院(部、中心):为了优化课程资源、确保新增课程开设后能顺利实施,在课程增设单位提出开设要求后,课程开课单位对师资、教学实验场地等必要的开课条件进行评估。对于新增课程的申请,教务处优先考虑从现有课程资源中选择合适的课程,确实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才允许考虑增设,不允许人为制造差异造成人力资源消耗。请要求增设课程的相关单位和课程开设单位分别认真填写开课要求及审议结果,教务处将以此作为课程开设的必要条件。为提高效率,提出增设课程要求的单位应事先主动与课程承担单位充分沟通。一、 申请增设课程单位的要求二级学院 课程名称课程面向对象增设理由(要求说明现有课程不能满足要求的理由)专
2、业负责人审核 专业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二级学院意 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每份开设评估意见书限填一门课程,要求附上基本的课程教学大纲说明课程情况,将作为课程开设单位和教务处评审的重要依据二、 课程开设(课程承担)单位与教务处评审意见1.推荐现有课程: (附现有课程教学大纲,写明推荐理由)2.同意增设课程:拟开设课程开设师资是否具备(是,否)给所选项打;教学实验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给所选项打。其他增设要求:其他意见课程开设单位评审意见(三选一)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教务处意 见分管处长(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 1、可以打印或者用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2、打印一式三份,提出增设要求的单位、课程承担单位和教务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