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溪县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我县督导的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整治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要将日常项目管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在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聚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深挖黑 恶勢力“保护伞”, 协同各部 门、各行业推进黑除 恶,形成压倒性态势,
2、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士壤,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2、专项整治的重点重点排查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采用威胁手段排除竟争,恶意竟标,强揽工程,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抗工程施工,胁迫工程转包,非法承接工程等涉黑涉恶问题,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力保护伞问题。三、方式和步骤专项整治采取各乡(镇)政府进行全面排査、各乡(镇)督查与县重点线素深挖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国土所会同乡(镇)政府进行项目排查。县国土资源局按照要求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项目开展排查。在各乡(镇)开展排查同时,县国土资源局组成督查组,实地督促检查排査工作开展情况。在项目排査、督查的基础上,县国土资源局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督导。四、有关要求本次专项整治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制度。乡(镇)业主根据排査工作情况,填报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清单表(见附件8)、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落实汇总表(见附件9)于每月8日前将月报情况、每季度第三个月18日前将季报情况,分别报送至局规保股,局规保股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将月报情况、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将季报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局规划科。报送季报情况时,同时上报整治成果季度文字报告(格式见附件10)。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3月。联系人:邓琴琦;联系电话:05982862993;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