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色金属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1、个人述职报告。需提供 5 份(可在评审材料中装订一份,其余 4 份不装订) 。2、论文。代表作论文: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著或论文原件 1 本(在论文原件封面标记为“代表作” ,不装订) ,并自行复印 3 份(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 。非公有制企业或县以下的论文可不提供正式发表论文,只需提供 5000 字左右的技术或工作总结。因参评论文不再实行盲评,不需删除个人信息。其它论文:自行复印 1 份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不上交原件,原则上不超过 4 篇,也不需删除本人信息,复印内容同代表作论文) 。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提供两
2、份(不装订) 。4、业绩佐证材料。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业绩佐证材料。其中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原稿封面及证明本人任职(角色)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证书材料(含发明专利、科技类奖项) 。6、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准确、切实填写破格申报情况说明,在评审材料中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在材料袋正面左上角标注“破格参评”字样,否则不予作为破格申报人员参评。5、精简评审材料。申报高级职称(副高)的评审材料限 1 袋。6、所有材料均使用 A4 规格装订成册。材料袋要求统一使用牛皮纸文件袋(最好是加厚型,以免破损) ,不得使用塑料文件盒装材料,并在材料袋正面填写个人信息(须在资料袋正面右上角填写联系方式,以便面试联系时备用) 。7、可视个人情况提供能够证明外语、计算机水平的相关证书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8、所有参评人员须参加业绩述职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9、从 2017 年起,不再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也不另行下发相关的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