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长市二峰电力灌溉总站高峰水库渔场水产养殖经营权招租相关事宜为切实加强国有渔场水面养殖的管理,提高单位综合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及滁州市水利局有关国有水面承包方面的有关规定,天长市二峰电力灌溉总站高峰水库渔场养殖招标领导组决定对高峰水库渔场水产养殖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高峰水库位于天长市冶山镇与郑集镇交界处,渔场在水库大坝北侧,属国有渔场,占地 62284.5m2,内有 14 面鱼塘 (意向竞租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情以竞租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租赁期限和竞租底价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承包期限 6 年,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2、12 月 31 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租金价格:人民币 30.00 万元,租赁期限 6 年(5.00 万元/年) 。对意向承租方的要求(一)1、企业资质要求: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高峰水库渔场水面养殖承包合同,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招租人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招租范围并认可拟招租的水库现状,同意高峰水库渔场水面养殖承包合同中的条款。其他相关事
3、项及风险提示:1、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承租人只能在所承包的水域进行水产养殖,严禁养殖危害水库大坝、渔场和周边农田安全的水生动、植物,不得从事可能污染水体和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任何经营活动,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人承担。22、原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投入的部分基础设施如果对后续养殖仍能发挥作用、而本次招租非原承包人竞得,则由竞得人与原承包人自行协商处理,与招租方、发包方无关。3、发包的渔场位于高峰水库下游,周边与村民农田接壤,承包期内因养殖经营的利益纠葛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均需承租人自行处理。4、竞租人竞得后,未经招租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承包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出租或转让给他
4、人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5、承包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自行投资建设的固定设施,在承包合同期满、提前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移交给甲方,不得与甲方计价并主张补偿或赔偿等,更不允许进行人为破坏。6、承包合同期满、提前解除或终止,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招租方交付渔场;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收回渔场,对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7、承包期间,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甲方高峰水库管理所放水调度和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鱼塘养殖所需 15 万立方以内的水源,乙方必须节约用水,不得浪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水或按照农业灌溉水费标准收取水费。8、承租人在承包过程中应守
5、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行缴纳各项税费。天长市二峰电力灌溉总站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3附件(格式)天长市高峰水库渔场水面养殖承包合同发包方:天长市二峰电力灌溉总站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高峰水库渔场资源,大力发展养殖业,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高峰水库渔场水面养殖承包合同,合同各项条款,各自对照遵守。一、承包内容甲方将高峰水库渔场水面发包给乙方从事水产养殖,渔场水面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内渔场的养殖经营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不得转包、分包、出租或转让。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六年,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6、 31 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养殖范围乙方养殖范围为常规水产品,只能从事水产养殖项目,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承租人只能在所承包水域内进行水产养殖,严禁养殖危害水库大坝安全的水生动、植物。如需开发其他经营项目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及主管单位批准。四、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及时间:根据公开招租确定的 6 年承包期总额为 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六年全额承包费,并与发包方天长市二峰电力灌溉总站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水库水体以灌溉为主,防汛抗旱库水调度权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甲方不保证乙方所必需的养殖水源。在承包期间如遇干旱,水库无法向乙方放水时,则甲方
7、不负责另行为乙方提供水源,由乙方自行解决水产养殖的水源问题。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捕捞方式及合同规定的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等,但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3、乙方接管的前承包人资产及在承包期间自行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等均与甲方无关,承包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由乙方自行撤走可移动的设备,所有固定设施必须无条件移交给甲方,不得与甲方计价并主张补偿或赔偿等,更不允许进行人为破坏。4、如在乙方承包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所获得的补偿等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主张;如给乙方养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开发方交涉赔偿事宜。5、因水库工程建设、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突发性应急工程施工等,均属国家建设需要和不可
8、预见因素造成,甲方及时将此信息告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造成乙方部分或全部鱼塘暂时无法养殖的,根据工程施工占用的田亩和时间占年承包费的比例来退还承包费。6、承包期内,乙方在从事养殖经营活动中,应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及其聘、雇用的人员发生任何事故及其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遇哄抢事件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协同乙方商请有关职能部门帮助处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水库工程建设、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突发性应急工程施工等情况,则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退还相应承包费的权利。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渔业法各项规定。渔场管理要做到文明看管,不能采取违法的手段来制止偷捕行
9、为。在进行鱼塘固埂清淤时要保持鱼塘的基本形状,不得破坏渔场原有设施和布局。3、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承担应交纳的所有税收以及各项规费,严禁使用电、毒、炸及放水等非法手段来影响高峰水库承包人的养殖。水库泄洪和抗旱放水途经渔场时的拦鱼设施乙方自行解决,并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否则因泄洪或放5水灌溉造成损失甲方概不负责。4、承包期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后果及人身伤亡事故等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5、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投资建设的固定设施,在承包合同期满、提前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移交给甲方,不得与甲方计价并主张补偿或赔偿等,更不允许进行人为破坏。6、合同期满或由于乙方违约终止合同时,乙方
10、对渔场内水产品及水生资源不得主张权利,无条件履行交付渔场手续,按期撤走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的设施,将渔场水面承包经营权按期交还甲方,下一轮承包人或甲方有权直接接管渔场,乙方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阻挠,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乙方若不按合同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或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具体以本合同第八条为准。2、乙方违规养殖或未经甲方同意,将渔场养殖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监证方监证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八、违约责任及其处罚1、因原承包人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交库的,不视为甲方违约,本合同承包期限相
11、应顺延。甲方有权依据原承包合同追究原承包人的法律责任。2、任何情形下,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出渔场,属乙方违约,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乙方逾期交付期间的承包费,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承包费标准依法追偿。3、在合同期满、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时,如甲方需向乙方返还款项的,应在明确给付乙方款项的情况下,最多在三十日内给付,超过三十日给付的,每天按给付款项数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承担滞纳金。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监证方签字、盖章生效,并经公证处公证。6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监证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留档存查。甲方:天长市二峰电力灌溉总站 乙方:法定代表人:监证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