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办事指南一、申请条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城镇、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被用人单位终止、解除 60 天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二、办理材料:城镇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档案清单等材料农村劳动力(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农民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花名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书、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等材。以上材料一式一份。3、办理地点:开放路 86 号怀柔区人保局一层大厅就业促进科四、办理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五、联系电话:89687107六、办理流程: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1、失业人员持办理材料在档案科进行档案登记;2、就业科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金预核定及复核;3、档案科将失业人员档案转至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街道);4、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街道)办理相关申领手续;5、社保所发放失业金。本市农村劳动力失业保险待遇申请:1、失业人员在就业科提交相关材料,就业科将信息录入系统;2、就业科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金预核定及复核;3、就业科将失业人员档案转至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街道);4、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街道)办理相关申领手续;5、社保所发放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