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奉节县纤维厂一二级水电站建设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公告为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奉节县纤维厂一二级水电站建设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请项目业主、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开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建议,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防止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请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加 强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
2、理、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因项目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负责内设机构:奉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帅友伟联系电话:13883032299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 年 11 月 19 日附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认定公告项目名称 纤维厂一二级水电站建设工程 所在区县 奉节县项目业主 奉节县大洪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单位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评审专家 李文生、扶敏、陈柏林 评审时间 2018.11.8审查认定时间 2018.11.12 监督电话审查认定结论: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质灾害防治难度中等,基本适宜该拟建工程建设的结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