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寒亭区交通运输系统重特大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为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重特大生产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寒亭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预案总则按照区政府建立全区“高度统一、责任明确、指挥顺畅、配合有序、反映灵敏、处置及时”的应急体系的总体要求,制定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重特大生产事故(险情)应急预案,以期加强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和“平安寒亭” 、“平安交通”建设目标。(一) 应急预
2、案体系构成以寒亭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总框架,以寒亭区交通运输系统重特大生产事故(险情)应急预案为主要预案架构,其次以寒亭区交通局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寒亭区交通系统防汛抢险救灾交通保障应急预案作为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属各单位、局监管危化品运输及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旅游公司,要按照各自行业特点,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作为交通系统应急预案的有效补充,形成能够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有效救援体系。(二)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救人为主的原则。(2)坚持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的原则。(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4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5)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6)坚持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得力的原则。(7)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二、应急救援范围(一) 适用范围全区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局监管危化品运输及普货运输企业发生的重特大运输事故;旅游公司、客货运输代理中心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度范围内的其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二) 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
4、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预案所指重特大生产事故是指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等级的应急救援工作)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区交通
5、运输局重特大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以下简称“ 应 急救援 ”)指挥 小组,负责组织指 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长担任。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及行业特点将人员分为现场施救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事故调查组、运行稳定组及善后处理组,各小组根据其划分的职责具体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二)应急救援职责1、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是:(1)在区应急指挥部(或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启动本预案。(2)了解事故(险情)一线情况。
6、(3)采取有效措施,指挥现场施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控制事态发展。(4)按应急报告规定,及时按程序如实向上级报告事故(险情)情况。(5)视情况组织救援队伍或安全生产专家赶赴事故(险情)现场,指导应急救援。(6)传达上级领导应急救援意见。(7)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救援力量、救援车、设备、物资。(8)按规定授权程序对外发布信息等。2、各职能小组的具体职责分别是:现场施救组:根据应急指挥小组指令,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科学有序地组织施救,全面了解掌握事发状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所需资金、各种器材、物资、车辆等调集,确保及时到位,负责救援工作中受伤人员
7、的运送等。通讯联络组:负责救援工作的通信联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工作指令,做好相关救援单位的信息沟通工作,配合媒体按照新闻采访程序,核定新闻报道稿件,客观公正地报道突发性事件。事故调查组:负责协助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并拟出事件报告。运行稳定组:负责做好伤病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组:负责配合政府、民政、保险等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财产赔偿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问题。四、事故(险情)报告(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 规定,及
8、 时向局应急救援值 班室(电话:7251203)报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向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或区安委会)值班室报告。群众有义务通过 110、119、120 等报警电话和其它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事件的信息。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区人民政府应急办(电话:7251790),或区安委会值班室(电话:7260109)报告。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9、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二)报告应急救援值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应急救援值班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科)负责。值班电话:7251203 联系人:李海阳 手机:15966115617市局应急救援值班电话:8096138区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72517903、启动本预案时的应急救援值班由指挥小组负责,值班地点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位置依据救援现场由指挥部确定。五、应急响应处置程序(一)应急准备。按照本预案要求,在局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做好人员的培训,备足应急物资,做好预案的学习培训和公众应急知识的培训工
10、作等,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规划调度全区交通系统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和装备的完好率;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培训和学习。在出现应急状态时,可以调用本系统内任何专业救援资源和各站、所救援资源。救援所需物资出现短缺时,可临时调用局属单位组织的物资储备。根据抢险需要紧急调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二)应急处置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局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立即下达指令,启动本预案,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小组),迅速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局属部门及监管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
11、时,同时启动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自救,并随时报告救援进度情况,供指挥部调度。(三)扩大应急。当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需要协调其他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向区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示上级或外部支援。六、指挥与协调启动应急预案后,由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并负责与上级机构、相邻地区机构、现场指挥部机构协调工作。七、应急结束及善后处理(一)应急结束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适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人员休整归位,应急后勤保障组及时补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器材,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二)善后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事故调查组应协助有关调查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总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书面报区应急领导小组备案。善后处理组协同政府社会救助部门搞好救灾捐赠、保险理赔、人员安置等工作,运行稳定组负责协助区应急救援组织做好伤病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