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聘期考核平台”审核注意事项二级单位在审核“岗 位聘期考核平台” 数据 时,应对 “教职工个人信息中心”同步的工作 业绩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教职工填报的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工作业绩有效性的认定如下:1. 工作业绩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取得。岗位聘期考核平台将自动提取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来的教学科研业绩。2. 关于项目、奖励、专利、论文(著)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作者)单位;在校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在培养单位规定的基准学制内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可不作要求;与
2、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并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可不作要求。3. 论文应在正刊公开发表,对于在国外期刊发表的不能被SCI、EI、SSCI、A&HCI 等收录的论文,在教师系列岗位聘期考核中,不作为有效论文;在其他系列岗位聘期考核中,可作为一般期刊论文(仅限 1 篇)。4. 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所要求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是指被 SCI、EI、CSSCI 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SSCI 、A&HCI 全文收录以及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表中所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包含被收录的会议论文。5. 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和科研为主型教授、副教授所要
3、求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是指被SCI、EI、CSSCI 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SSCI、A&HCI 全文收录的论文,不包含被收录的会议论文。6. 教授、副教授所要求发表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是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表中所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7. 其他专技岗位所要求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指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表中所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8.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正刊上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核心期刊论文(仅限 1 篇)。9. 教师系列以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其指导的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有效论文(仅限 1 篇);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有效论文
4、。上述两类论文的总有效篇数不超过业绩条件要求论文数的 50%。10.关于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论文的认定参照职称评审中论文的认定执行,同一篇论文不能被不同作者重复使用。11.被新华文摘摘要或转载篇目,或在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 论版” 刊载的论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 报刊资料” 全文转载 的论文,可视为核心期刊论文。12.教材(专著)应公开出版。教师系列主编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总字数 1/2 的规划教材可视为 1 篇核心期刊教学论文。13.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有效位次按相应岗位的聘用条件要求执行。同一项成果在不同级别、不同部门获得奖励时,以奖励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