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遗失后补发学历证明书申请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民族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系电话入学日期 毕业日期 学历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名称 毕(结、肄) 业结论所学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申 请理 由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经办人签名: 部门盖章(或领导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 校意 见领导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补 发情 况补发时间: 年 月 日 补证号:注:1补证号的编号规则为:学校代码(5 位)+办学类型代码(1 位)+年份+(4 位)+顺序号(3 位) 。办学类型代码为:1普通高等教育,5成人高等教育。顺序号从“001”开始,成高毕业证明书与普高毕业证明书的顺序互不影响;2.须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毕业证明书,补发时间为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发证时间;3.本表一式二份,学校和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各存一份;4.学校可复印或自制表格,但纸张规格必须与此表(A4)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