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初审申请材料申请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表格类、原件、1 份(盖公章,正反面打印)2、营业执照、结果文书类、复印件、1 份、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结果文书类、复印件、1 份4、有关证明材料:(1)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结果文书类、复印件、1 份。(2)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结果文书类、复印件 、1 份;(3)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有效证件、结果文书、复印件、1 份;(4)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据的公函证明、结果文书类、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在每页上盖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纸质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应清晰;按照上述申报材料先后排序并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并编制目录和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