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核准(含抗震设计审查)办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核准(含抗震设计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核准(含抗震设计审查)的办理规范。2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令)3 申报材料勘察审图3.1 勘察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省内设计单位要设计备案表复印件;省外设计单位要单项注册表复印件); 3.2 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原件一份3.3 勘察报审表原件一份、勘察专业概况登记表原件一份3.4 施工图勘察文件原始资料3.5 总平面图3.6 勘察报告报审项目情况一览表原件(仪征)4 办结时限 一般工程5个工作日,特殊工程7个工作日5 收费依据一般项目0.16元/m 2;大于30万平方的项目按0.17元/m 26 受理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市建设局30号窗口7 咨询电话:87961647 870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