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桐庐县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姓 名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户籍类型 县内常住居民户口 属外籍人士,持永久居留证 浙江省“红卡” 属外籍人士,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其他 申请类别 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家庭通信地址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地址工作情况 已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已连续在县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个人公积金半年(含)以上 属在我县 D 类以上创业人员,持有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申请人信息购房时间 购房地址 购房金额配偶姓名 证件类别 身份证号码人才类别 工作单位未成年子女姓名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
2、息申请人及配偶具结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承诺遵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桐人才办20178 号)文件及受理公告规定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领取购房补助后,该房产十年内不进行交易、转让。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同意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递交申请资料,同时授权审核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年 月 日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意见:已公示无异议,该同志为我单位职工,同意其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盖章处)年 月 日乡镇(街道)意见:(盖章处) 年 月 日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审核意见:(盖章处)年 月 日县委人才办终审意见:(盖章处)年
3、月 日杭州市桐庐县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提交材料及填表须知1、本表须附报下列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复印件。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包括首页)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未婚的,由个人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4、属 D 类以上创业人员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由直系亲属(限配偶、子女、父母)代持股的还须提供代持股证明和具有法律效益的亲属关系证明。5、购房合同
4、和购房发票复印件。二、填表说明1、 “申请人证件类别”栏:一般是指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浙江省红卡、外籍人才永久居留证等。2、 “申请人婚姻状况”栏:按“已婚” 、 “未婚” 、 “离异” 、 “再婚” 、 “丧偶”填写。3、 “申请人户籍类型”栏:请在对应的“”打“”4、 “申请人申请类别”栏:已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的,根据本人申请人才类别“A 类” 、 “B 类” 、 “C 类” 、“D 类” 、 “视作 D 类” 、 “E 类” 、 “视为 E 类” 、 “F 类”填写;未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的,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硕士研究生” 、 “副高职称” 、 “博士研究生” 、 “正高职称” 、 “高级技师” 、 “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填写。5、 “申请人工作情况”栏:请在对应的“”打“” 。6、 “购房时间”栏:已购房的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人填写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7、 “购房地址”栏:已购房的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人按照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的内容填写。8、 “购房金额”栏:已购房的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人按照购房发票上的金额填写。9、申请人只需填写“申请人及配偶具结”及以上内容。10、本表一式两份,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按填表说明要求完整填报并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