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颁布富马酸二甲酯紧急禁令从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欧盟将禁止销售含富马酸二甲酯(DMF)的消费品,已推出市场的该等产品须被撤回,已售予消费者的亦须回收。第 2009/251/EC 号欧洲委员会决议指出,在若干欧盟成员国(包括法国、波兰、芬兰、瑞典及英国)出售的家具和鞋履,已被确定为损害消费者健康的原因。根据临床试验,祸源是化学品富马酸二甲酯,这是一种生物杀灭剂,能防止皮革产品在潮湿气候中发霉。富马酸二甲酯通常盛载于固定在家具内部的小袋中,或加到鞋盒里。富马酸二甲酯会挥发,渗透到产品内,防止产品发霉;但是也会通过衣服渗透到消费者的皮肤上,引起皮肤接触型皮炎、发痒、刺激、发红和灼伤。
2、在某些情况下,更会引致呼吸困难。根据第 98/8/EC 号指令(生物杀灭剂指令) ,在欧盟制造的产品不得使用富马酸二甲酯为防霉物质。但是,当进口到欧盟的产品(或产品原材料)存在富马酸二甲酯时,却没有任何限制。欧委会称,根据欧盟的化学品法例落实富马酸二甲酯限制,短期内可能无法实现,原因是必须经过冗长的立法及科学程序,才能设立限制。因此,欧委会决定根据关于一般产品安全的第 2001/95/EC 指令第 13 条,颁布紧急禁令,这是在整个欧盟区实施消费品禁令的最快方法。第 2009/251/EC 号欧委会决议适用于所有为消费者而设的产品,以及即使并非为消费者而设,但亦可能被消费者使用的产品。根据决议,由 2009 年 5 月 1 日起,不得在市场推出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成员国须确保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已从市场及消费者那里收回,并且保证消费者已充分了解这类产品的危险性。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是指附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或产品零件(例如盛载在一个或多个小袋中) ,或以该产品或产品零件重量计,富马酸二甲酯的浓度高于每公斤 0.1 毫克。第 2009/251/EC 号欧洲委员会决议将施行至 2010 年 3 月 15 日。期间若未发现另一个更长久的解决方案,欧委会或会把实施期延续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