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文自动监测数据通信规约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河南省是全国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省份,水文特性突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差异较大,水旱灾害频发。为满足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等对水文基础信息的需求,目前我省水利行业已建成 5000 余处各类水文自动监测站点,对降水、河道、水库、闸坝水情、土壤墒情、地下水情等要素进行自动监测存储传输,形成了较完善的水文自动监测系统。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综合利用水文、电子、通信和计算机技术,实现了水文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自动化。水利部为指导全国水文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制定了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要求各省
2、根据自身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特点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框架内制定相关标准。我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自 2006 年开始建设,由于建设时间、建设项目不同,采用的技术手段、标准体系、数据传输与通信方式各有差异。为统一河南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通信方式,规范水文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格式,便于我省水利部门后期建设项目的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兼容性、统一性,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各类数据共享,满足各应用方对水文自动监测数据的需求,制定本规约。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1 任务来源水文自动监测数据通信规约按河南省水利厅安排,由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于 2018 年 4 月提出项目申请,2018 年 9 月通过立项评
3、估,2018 年 10 月 24 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二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豫质监标发【2018】 335 号”正式批准水文自动监测数据通信规约制定项目,立项编号 20182210060,由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该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2 编制原则和依据(1)规范性原则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2)科学性和适用性原则本标准充分借鉴和参考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结合以往水文自动监测系统设计、建设经验,依据河南省实际情况,力求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具有实际
4、可操作性,以指导我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设计、建设工作。标准主要参考了以下标准:SL 61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 3302011 水情信息编码SL 502 水文测站代码编制导则SL 651 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三、标准编制过程第一阶段:成立标准编制组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在接受任务后成立了标准编制组,于2018 年 10 月启动了标准编制工作。全面收集已有的水文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通信相关规范、规程及技术要求等,初步确定了标准的制定目标和内容。第二阶段:标准起草和研讨2018 年 11 月到 2018 年 12 月,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研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设计、建设工作特
5、点,并考虑到实际可操作性,制定出标准初稿。初稿经有关专家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形成标准讨论稿。 第三阶段:标准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2018 年 12 月起,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就标准讨论稿,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安徽省水文局、辽宁省水文局、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单位相关行业知名专家征求意见,经讨论,专家认为:1 标准的编写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 系列国家标准的规定,内容完整。2 标准根据河南省具体情况规定了明确了河南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通信方式、数据传输通信链路模式、数据传输报文帧结构及水文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报
6、文编报格式、编码方法。3 标准规定合理,提出的条款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对水文自动监测系统设计、建设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编制组在总结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文本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计划于 2019 年 1 月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四、主要内容的确定1、标准名称根据现有行业标准及流域机构的要求、行业专家意见,标准名称定为水文自动监测数据通信规约。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中智能传感器与遥测终端的接口及数据通信协议、测站与中心站之间的数据通信协议。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江河、湖泊、水库、近海、水电站、灌区及输水工程等各类水文监测系统。3、规
7、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九个。4、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列出了遥测终端机、智能传感器、中心站等 7 个术语和定义5、总则对标准整体进行说明。6、数据采集通信规约对数据采集所用智能传感器的接口标准、Modbus-RTU 通信协议、SDI-12 通信 协议进行规定。7、报文传输规约对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的报文帧结构框架、传输链路、传输报文帧结构、报文正文结构进行详细规定。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可相互协调支持。本标准参考了有关行业标准及流域机构的要求,并结合我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设计、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六、标准实施的建议本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本标准为首次针对水文自动监测数据的通信传输制定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发布后应广泛组织宣传,举办培训班,特别是从事水文自动监测设计、建设、维护的人员应参加培训,使他们掌握标准,熟悉标准,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改进建议反馈编写组以便对本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