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带一路”建设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邹立刚海南大学教授,邹立刚简介,湖南省长沙市人,62岁,教授,国际法学博导中国法学会和海南省社科研究基地“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理事,中国太平洋学会特邀研究员,教育部入库法学专家,国家权威智库新华瞭望入驻专家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海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解放军南部战区法律专家,讲座内容提要,“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
2、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1.习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建设,2013年,习主席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 2013年9月,习主席访问中亚四国。他在哈萨克斯坦一所大学作了弘扬人民友谊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阐述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 2013年10月,习主席在印尼国会发表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演讲,殷切建议“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 2.“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内容,习主席提出坚持讲信修睦;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守望相助;坚持心心相印;坚持开放包容2015年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
3、愿景与行动,提出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2017年“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阐释了合作原则、合作思路、合作重点、积极行动等,“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 3-1.“一带一路”布局,“陆丝”从中国出发主要有三条:中亚俄罗斯欧洲;中亚西亚波斯湾地中海;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017年“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提出重点建设“海丝”三条蓝色经济通道新疆是陆丝核心区,福建是海丝核心区;其他省市和沿海15个市有定位中国出资4百亿美元设立丝路基金;资本金1千亿美元的亚投行2016/12/25成立,现有80个成员国,“一带一路”布局示意图,中国构建南
4、海/北极/亚欧大通道,中国沿海港口南海印度洋红海 苏伊士运河地中海大西洋,“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 3-2.“一带一路”布局南太平洋,南太平洋地区幅员辽阔。除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外,还有27个国家和地区,由1万多个岛屿组成南太平洋岛国陆地总面积55km2,总人口750多万其中巴布亚新几内亚占46.28万km2,人口530万拥有丰富的水产/矿产/旅游资源和海上战略地位与中国建交的有斐济/萨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库克群岛/汤加/纽埃共8国2014年1月习主席访问澳/新/斐济,并在斐济同8国领导人会晤,同这些国家签署了很多合作文件,“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4.“一带一路”建设
5、的时代特征,“一带一路”建设是基于国内国际形势而做出的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战略设计体现了我国和平发展的基本国策。习主席强调:没有和平,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承载着我国睦邻友好、合作共赢,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政策贯穿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内在精神。建设海洋强国需要综合国力,发展海上合作关系是其基本要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17/5/14-15,北京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来自130多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的约15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全球4000余名记者参与报道会议30位外国元首和政府首脑,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人出席圆桌峰会 高峰论
6、坛成果清单分为中英文双语版,包含了76大项、270余项具体成果习主席宣布中方将在2019年举行第二届论坛,“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5-1.国内背景:“两个一百年”目标,党的十五大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作了重申“十三五”期间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GDP和人均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双倍增的兑现期;是我国经济总量逼近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美国的临界期要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据初步计算,“十三五”期间我国GDP平均增长率不能低于6.5%,“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 5-2.国内背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过30余年高速发展,我国GDP总量高居世界第二,在庞大绝对值基础上难以持续高速增长3
7、0余年持续高速发展对环境、资源、劳力的巨大消耗和今后“两型”社会建设将制约高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持续高速发展缺少源动力体制机制束缚、经济结构转型、过剩产能消化我国经济对外依赖性很强,而全球经济发展变缓和贸易保护主义,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6-1.国际背景:总体对我国比较有利,我国综合国力快速提升而美日欧相对下降近几年我国从大国和周边外交全面推进国际合作和经贸自由化,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和伊斯兰国问题,伊核、朝核问题,俄乌争端和美欧俄就制裁与反制裁的博弈,牵制着美国等西方大国和俄罗斯美国经济复苏,欧元量化宽松,能源和资源价格下跌和页岩气技术革命
8、,人民币逐步国际化,信息全球化包括物联网、云计算飞速发展,助推我国经济,“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 6-2.国际背景:国际博弈激烈,海上邻国与我国争夺海权激烈;美日加紧在海上对我国全面遏制中美关系是既斗争又合作;中日关系需要破局重构;中俄关系继续深化;周边外交同等重要全球化所制导的新兴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在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规则制定话语权之争方兴未艾我国将在技术、资本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同时面临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双重夹击,印度再次与中国爆发严重边界冲突,从2017年6月16日起,印军在边境与中国进行对峙中国外交部的声明说:“根据1890年签订的中英藏印条约,洞朗地区
9、属于中国领土。印军此举违背了历史界约,也违反了印度历届政府的承诺。”该条约当时划定了西藏和锡金的边界,1975年印度吞并锡金而变成了中印边境印军越界的主要理由是中国在洞朗地区修路威胁印度安全。洞朗位于西藏南部,是中/印(锡金邦)/不丹三国的交界处。不丹70万人,未同中国建交,印度与中国冲突的背景,2016年6月25日,莫迪三年内第五次访美。两国联合声明称印美紧密伙伴关系是这一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核心;美仍将支持印度早日成为核供应国集团、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安排、澳大利亚集团的成员,重申美国支持印度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莫迪上台以来,提出了“周边第一”的政策,如建立了BB
10、IN(孟加拉/不丹/印度/尼泊尔),推进BBIN机动车协议BBIN铁路协议互联互通,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1.海南省的地缘优势,根据1988年全国人大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三沙岛礁及其海域是海南省的法定管辖区域海南省是新海上丝路建设的枢纽;海南岛及南海若干岛礁是南海航线的重要避风港和中继港2014年以来,我国大规模扩建南沙7岛礁,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功能,更好地履行中方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洋科研、气象观测、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渔业生产服务等方面承担的国际责任,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2-1.海南省的政策依托,200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确
11、定了海南“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和将海南建设成为“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的战略目标,并确定了一系列海洋发展领域2013年习主席倡议“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出资4百亿美元设立海上丝路基金,倡导成立1千亿美金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现有80个成员国2015年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将沿海15个城市包括,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2-2.海南省的政策依托,海口、三亚列入“一带一路”特别是“海上丝路”的排头兵和主力军2017年“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重点建设三条蓝色经济通道:中国沿海经济带-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南海-印度洋-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非洲-地中
12、海;中国沿海经济带-南海-大洋洲-南太平洋;中国沿海经济带-北冰洋-欧洲,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2-3.海南省的政策依托,为贯彻国家经略南海的战略,2013年海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提出: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0%,到2020年占35%以上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提出“扛起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责任担当”,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3-1.海南省的新增长点,海南所具有的和可借助的新增长点较多“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海上丝路”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升级发展海洋经济申建自由贸易园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丽
13、海南建设,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3-2.海南省的新增长点,海南可优先选择的主要立法:将发展海洋经济的优惠和保护政策,海洋经济主体及其权益,远洋渔业补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补贴,南海岛屿旅游和海上观光,海域和岛礁的使用,填海造地,无居民岛屿的开发利用,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权限,通过立法制度化强化海洋环保立法:在海域有偿使用,海岛包括无居民岛礁的使用和管理,海岸带保护,海洋保护区建设,对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场重点海洋环境的整治和修复等方面,制定相关规范,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3-3.海南省的新增长点,海南可制定相关规划,如单独或与有关省市和机构合作,
14、制定新海上丝路建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升级的合作方案;修订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南海管辖海域渔业发展方案南海管辖海域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建设方案南海管辖海域海上旅游开发方案南海无居民岛屿开发利用方案海南省航运港口发展方案将吸引大陆、境外、华人华侨特别是300万琼籍华人华侨和台港澳同胞来琼进行经贸活动考虑在内,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3-4.海南省的新增长点,海南可以加强参与新海上丝路建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升级的“支撑点”和“窗口”建设,如自由贸易园(港)区、博鳌会议和会展海南省可以选择一些领域单独发展海洋经济,积累经验,提升合作资质;同时也可以选择省级政府可为之低敏感领域,率先推进
15、与海上邻国沿海省份的合作,如搜救合作、渔业合作,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4-1.海洋是地球面积主要部分,地球总面积5.1亿km2,其中海洋面积3.61亿km2 ,占地球表面积的71.8%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0%,但陆地面积只占世界的6.4%,宣布的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km2,也只占世界各国管辖海域总面积1.5亿km2的2%,而且其中约200万km2属于有争议的海域,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4-2.我国可利用的无争议海洋范围,我国有近100万km2无争议海域:渤海约7.8万km2;中越北部湾划界中方获得近6万km2海域;黄海和东海有40余万km2;南海有40余万k
16、m2国际海底区域有约2.3亿km2海床和底土资源可进行有偿开发。我国先后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获得4块共计10余万km2的矿产专属勘探权公海有大约2.3亿km2海洋的水面、水体及其上空,实行公海自由主要是六大自由制度,海南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4-3. 争议海域的适度利用,我国南海管辖海域约3/4为争议海域;应将我国和平发展基本国策、周边外交政策、海上丝路建设与建设海洋强国、南海维权有机结合适度性符合UNCLOS的和平利用海洋、禁止滥用权利、适当顾及等原则适度性如何掌握?如在我占岛礁及周边海域进行岛礁主权维护和资源维权管辖;在他占岛礁及周边海域进行防止他方改变现状的阻却性管辖,对有争议
17、海域的利用应慎重菲律宾提起诉中国南海争端案,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提起了针对我国的南海争端强制仲裁案,我国表示“不接受、不参与” 2014年和2015年阿基诺三世在美国和日本接受媒体访问时,将中国在南海的活动比喻成纳粹德国;而美日则采取了系列施压措施我国于2014年12月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认为仲裁庭对本案不具管辖权仲裁庭最终裁决中国在南海的所有诉求都违法,对有争议海域的利用应慎重 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事件,2014年5月,越南阻止中国“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在中建岛附近海域进行石油勘探,越南船只冲撞钻井平台附近中方船只
18、总计达1547次越共2014年5月814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宣称“采取从向国际司法机构起诉到行使武力的一切必要手段”,并掀起大规模反华运动2014年5月21日,越南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向美国国务卿克里通报本事件;美国力挺越南,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1.南海岛礁归属和海域划界主张,国民政府1947年标绘的11条段续线,新中国变为9段线,线内海域面积约为200万km2;其中约150万km2属于相关国家权利主张重叠的海域中越在整个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存在主权争端,所涉争议海域面积上百万km2中菲在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存在主权争端,所涉争议海域面积超过60万km2中国与其他3国的岛礁和海
19、域争端:马来西亚5个/17万km2;文莱1个/5万km2 ;印尼2个/3.5万km2,南海六国海域划分主张图示,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2.南海岛礁控制现状,东沙群岛唯一岛屿东沙岛由中国台湾控制西沙群岛由中国大陆控制中沙群岛唯一岛礁黄岩岛及其周边海域中菲经常摩擦,现在基本为中方控制南沙群岛高潮时的岛礁滩沙约50个,其中越占29、菲9、马5、印尼2、文莱1,中国5个即大陆控制永暑礁、赤瓜礁、华阳礁、东门礁和非高潮高地的渚碧礁、南薰礁、美济礁,台湾控制太平岛,南海岛礁控制现状图示,南沙岛礁分占统计图,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3.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的主要内容,认定我国主张的南海
20、九段线无效否定我国在南海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主张严格定义岛屿的标准,将南海全部岛屿认定为岩礁将南海全部低潮高地非领土化否定我国在南海九段线内适用群岛基线或直线基线认定我国扩建南沙高潮高地破坏海洋环境认定我国扩建南沙低潮高地非法和破坏海洋环境认定我国南海维权执法方式违法,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4-1.压缩生存空间,我国人口14亿但陆地面积只占世界的6.4%;所宣称的管辖海域约300万km2,也只占世界各国海域总面积1.5亿km2的2%,而其中200万km2有争议海洋资源重要:海岸带的土地资源;港址资源如深水港址60多处;生物资源2万多种;矿产资源如油气、金属矿、砂矿;海水资源取之不尽
21、;海洋可再生能源如风能、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旅游资源如阳光、海水、沙滩、绿色、清洁空气以及岛屿和滨海风光,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4-2.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我国曾遭受列强来自海上的数百次入侵,丧权失地;现在我国面临美日同盟的海上全面遏制南海是我国实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的关键海域:南海广袤水深地形复杂,极为适合核潜艇隐蔽行动;是纵深上千海里的华南沿海富庶地带国防屏障;是我国海军进出、资源进口和外贸的战略通道;慑控南海,能提高我国在平时和战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永久性取得遏制对手的优势,使我国在地缘政治中居于有利地位,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4-3.威胁战略通道安全
22、,海洋战略通道在当今世界政治博弈、经济发展和军事斗争中占据突出地位我国保障南海通道安全的能力较弱,海军进出、外贸运输、资源进口的通道受到他国监控和威胁20032016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平均超50%;能源和主要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很高一旦发生战事,南海通道被他国封锁,我国则等于被扼住了咽喉,20032016年中国GDP与外贸总额,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4-4.严重影响海洋开发,中国与8个海洋邻国都存在海洋争端,而美国在其中挑拨离间、拉帮结派,不仅使海上邻国与中国的对抗愈演愈烈,而且使中国动辄得咎根据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统计数据,200620
23、16年中国海洋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平均约为10%南海问题影响我国充分有效地利用南海的资源和其它经济力量,迟滞了我国的发展,2006年2016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20062015年我国海洋各产业占比情况,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4-5.争端很难和解,我国历来主张依据国际法包括UNCLOS通过双边和谈解决海洋争端我国通过和谈与陆上12邻国解决了陆界争端,与越南解决了北部湾划界争端美国等国通过强力支持菲越等国在南海的海权诉求,从而使和平解决南海争端举步维艰,中国与邻国签订的陆地边界条约,北部湾划界图示,海南岛/西沙群岛与越南划界设想,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4-6.破坏和平
24、发展环境,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我们面临的困难很多,如体制机制的束缚、技术创新和经济转型的压力、资源和环境瓶颈制约、三农问题,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发展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而大国介入使南海问题长期化、复杂化和严重化,使之成为长期困扰和拖累中国的重大问题,迟滞了中国经济快速、持续和稳健地发展,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5-1.主要对策:奉行和平发展国策,不像抗美援朝援越等,那时我国基本没有外贸、外资、外技、海上通道安全等依赖因素。而现在的四大经济伙伴是美、欧、东盟、日本 “擦枪走火”若得不偿失,不仅会破坏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也很可能导致国内局势不稳我国应持之以恒
25、发展综合国力,循序渐进处理海上问题,正确进行舆论疏导,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5-2.主要对策: 建设海洋强国,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和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在海洋发展战略方面有较全面表述,特别是十八大报告铿锵有力地提出“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国家制定了海洋基本法,颁布相关文件大力推进“四个全面”,加强惩治腐败中国逐年加大军费投入,加强军力建设;中国正在加强海上力量建设,如海军和海上执法,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5-3.主要对策: 中国军力得到大提升,中国在核武、核潜艇、飞船太空站、火箭导弹、航天、反导激光、导航卫星、核电、第四代战斗机、无人机、发动
26、机、大飞机、直升机、超级计算机、量子通讯、下一代网络技术、3D成型技术、大型水面舰艇、造船、陆武技术上有诸多突破2016年美国“全球火力网”对世界各国军事力量进行排名,美国第一,俄罗斯第二,中国第三2017年俄罗斯军事研究所宣布的排名,美俄中没有变化,但在2016年排名第7的日本蹿到了第四,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5-4.主要对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组国家海洋局,并公布了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领导,以
27、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国家海事局仍保留原有建制,南海问题对我国我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5-5.主要对策:扩建南海七岛礁,2016/11/21央视报道七岛礁吹填面积较大的三个为美济礁5.6km2,渚碧礁4.3km2,永暑礁2.8km2满足必要国防需求,美济/渚碧/永暑/赤瓜四机场更好地履行中方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洋科研、气象观测、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渔业生产服务等方面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华阳、赤瓜、渚碧、永暑和美济5个灯塔,塔高50-55米,灯笼直径4.5米,夜间灯光射程22海里南沙岛礁已有150多万棵热带植物,绿地22万m2,南海7岛礁建设示意图,南海问题对我国我
28、省和海事司法的制约 6.美日强烈反对我国扩建南沙岛礁,2015年5月,P-8A反潜侦察机抵近中方南沙岛礁进行侦察,CNN记者在机上现场报道我方扩建活动;7月美太平洋司令飞巡南海7小时;10月27日,美舰在渚碧礁和美济礁12海里内巡航数小时;12月10日B-52战略轰炸机闯入华阳礁上空两海里内2016年1月27日美军太平洋司令妄言:南海岛礁不属于中国;1月30日美舰侵入我国中建岛12海里领海内,10月21日美舰闯入我国永兴岛12海里,此后美舰机不断在我南海岛礁附近海域“自由航行”,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1.海域制度概述,海洋空间是指根据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各类海域设置有既定权限的
29、立体性空间范围,包括各类海域的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及其上空UNCLOS将海洋划分为上十个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海域,如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公海等除开国际海底区域、公海,其他海域统称为国家管辖海域,从领海基线起算的海域划分,UNCLOS的主要海域制度,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2.内水制度,内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一切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及其河口、内海、港口、海湾等,如渤海湾、琼州海峡位于领海基线内,是中国的内水内水的法律地位同领陆一样,国家对内水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该主权及于内水的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及其上空,中 国 内 水 渤 海 湾,琼
30、州海峡在领海基线内,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3.领海制度,领海是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一带海域领海属于领土,沿海国对其享有主权,该主权及于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及其上空基于海洋是四通八达的通道,UNCLOS规定外国船舶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但对于外国军舰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有争议我国法律不允许外国军舰无害通过领海,而是要求事先经过我国政府批准,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4.毗连区制度,毗连区是邻接领海以外不超过12海里的海域沿海国仅具有基于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的管辖权,如防止走私、偷渡、重大传染疾病沿海国的这些管辖权,本质上属于行政执法权毗连
31、区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因此叠加适用专属经济区制度,对外国船舶和飞机一般实行航行飞越自由制度,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5.专属经济区制度,专属经济区是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即188海里的海域,包括其水体及其海床和底土,但不包括水面及其上空沿海国享有:两项主权权利,即对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主权权利;三项管辖权,即对人工岛屿、海洋科研、海洋环保的管辖权,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6.大陆架制度,沿海国均可拥有200海里大陆架;若大陆架很长,可选择不超过350海里或者不超过连接2500米深度各点的100海里沿海
32、国享有:两项主权权利,即对海床和底土的矿产资源和属于定居种的生物的主权权利;前述三项管辖权但是大陆架的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是公海或公空,一般实行公海自由制度,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7.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它是指国家管辖海域以外的海床及其底土,大约为3.61-1.3=2.3亿km2海洋的海床及其底土该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其资源开发制度是有偿开发,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1-8.公海制度,公海是指除开国家管辖海域之外的全部海域,大约是2.3亿km2海洋的水面、水体及其上空;其海床及其底土是国际海底区域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
33、实现公海自由制度,主要是航行、飞越、铺设管道和电缆、建造人工岛屿、捕鱼、海洋科研六大自由当然公海自由也是一种法律状态,受到一定限制,如各国有义务保护海洋环境和生物资源,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2-1.岛屿和岩礁及其法律地位,第121条: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岛屿可以拥有领海、毗连区、 EEZ和大陆架;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EEZ或大陆架第1款确定了“岛屿”的定义,排除了低潮高地、人工岛屿、岩礁等物理或地质特征的岛礁第2款给予岛屿与大陆同样的获得海域的权利第3款对岩礁拥有海域的地位做了限制,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34、2-2.岛屿和岩礁拥有的海域,沿海国依托岩礁,最大可以划出以12海里和24海里为半径的领海和毗连区,以领海海域面积计算:121.852121.8523.14=1551km2一个岛屿的归属最大可以决定该岛屿周围以12海里领海、200海里 EEZ和200-350海里以上大陆架为半径的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归属如以200海里计算,岛屿最大可拥有2001.852 2001.8523.14=430796km2的海域,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2-3.低潮高地及其法律地位,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时四面环水并高于水面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陆地低潮高地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作为领海基点:筑有永久
35、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以这种高地作为划定基线的起讫点已获得国际一般承认者;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如果低潮高地全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超过领海的宽度,则该高地没有其自己的领海,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2-4.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法律地位,人工岛屿不应视为永久海港工程;人工岛屿等不具有岛屿地位;它们没有自己的领海,其存在也不影响领海、EEZ或大陆架界限的划定利用自然形成的暗礁或露出水面的礁石进行人工加固或建设或扩建,使岛礁混杂有自然形成和人工建造的双重因素,如冲之鸟礁/苏岩礁/日向礁特别是南海岛礁的扩建,其法律地位如何?对岛礁的人工添附应以其添附前的
36、原始状态来确定其是否构成UNCLOS意义上的岛屿或岩礁,当然要考虑UNCLOS对低潮高地的上述规定,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2-5.岛礁是国家领土组成部分,中国拥有面积大于500m2的海岛6961个,有常住居民的海岛433个,岛岸线长达12733公里;小于500m2的海岛有上万个近年来,炸岛炸礁、填海连岛等严重破坏海岛的事件时有发生,致使海岛数量不断减少。与1990年相比,广东省海岛数量已由1431个减少为1100多个,辽宁海岛消失48个,河北海岛消失60个,福建海岛消失83个,海南海岛消失了51个部分领海基点也因侵蚀等原因面临沉没的危险,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基础 2-6
37、.岛礁对于中国确定海权意义重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和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公布的94个领海基点中,92个在海岛上,其中大陆海岸49个基点,西沙群岛28个基点,钓鱼岛及其周边列屿17个基点(钓鱼岛列屿12个基点、赤尾屿列屿5个基点),其主要依托是岛礁正因为岛屿的重要性,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海洋局编制了全国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中国大陆和海南岛的领海基线(海里),西 沙 群 岛 领 海 基 线 图 示,西沙群岛领海基线(海里),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949年1978年为初
38、创阶段,基于综合国力的制约,如1950年我国的GDP总额仅约60亿人民币,1978年也不过3000余亿人民币,决定了维护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保卫沿江沿海是我国海洋政策的重点代表性立法如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64年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1-2.1978年2000年为变革阶段,随着UNCLOS的制定和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步提升,我国逐步转变到海洋安全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其标志性法律有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多次修订、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多次修订、1992年中华人民共
39、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1-3.2000年以来(1),随着综合国力提升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逐步形成了保障国家海洋安全、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维权的综合性海洋政策和法律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和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在海洋发展战略方面有较全面表述,特别是十八大报告铿锵有力地提出“发展海洋经济,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1-3.2000年以来(2),国家修订和制定了一系列海洋法如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
40、管理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1-3.2000年以来(3),国家也颁布了一些有关海洋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文件,如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国家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等近些年来,国家海洋局每年发布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和中国海洋发展报告,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1-3.2000年以来(4),我国不断增加军费投资,加强海空力量建设2015年中国的军事战略重
41、申“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防御性国防政策”,但海军“逐步实现向近海防御与远海护卫型结合转变”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组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国家海事局仍保留原建制,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2-1.我国立法维权存在的主要不足,我国海洋资源等所有权在法律上的属性不明确,如海域使用管理法所称海域仅指领水;海岛保护法所称海岛只有高潮高地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共计33条3400字符,而配套规范并未完善在相关立法上,存在重陆轻海、重实
42、体法轻程序法、重近海轻远海的倾向,在刑诉法、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方面都缺乏涉海条款,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2-2.我国司法维权存在的主要不足,2016年施行的最高法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涵盖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效力范围及于我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域该规定在国家海洋权益适用刑事、民事、行政司法保护方面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国家主权管辖海域和非主权管辖海域的管辖事项和权限;对本国人和外国人的管辖依据和权限;对自然人和船舶的管辖权限及其竞合;国家、自然人、企业等实体在诉讼中的地位;案件管辖主体及其程序,我国海洋政策与法律及其存在的
43、主要问题2-3.我国行政执法维权的主要不足,我国海上执法体制是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通常有20多个管海部门;2013年国家海洋局重组,整合了中国海监、中国海警、中国渔政、海上缉私警4支队伍,但国家海事局仍保留原有建制,而中国海警局尚处于组合之中,我国海洋执法体制尚未理顺我国维权执法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供给严重不足,相关规范条款简陋和层次低,操作性差,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1-1.认真学好相关主要文件,习主席弘扬人民友谊共创美好未来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和2015年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7年“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
44、2016年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2017年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的76大项、270余项具体成果,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1-2.理解国家海洋权益与海洋管辖权,UNCLOS确定了国家在不同海域享有的海洋权益:领水主权;在毗连区对4类事项的管制;在专属经济区的2类主权权利、3类事项的管辖权等;在大陆架的1类主权权利、3类事项的管辖权;公海除开例外情形,实行船旗国专属管辖权UNCLOS确立了国家保障其海洋权益得以实现和不受侵害的海洋管辖权,包括立法权、司法权和执法权,可分为
45、行政管辖权、民事管辖权、刑事管辖权国家的海洋权益与海洋管辖权,界定了其立法、司法、执法的权限范围,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1-3.理解司法权所及于的主体对象,主体对象为船舶和飞机,但主要是船舶,因为飞机仅飞越海洋而船舶可从事经常性的海洋活动船舶和飞机的国籍由各国内法确定;基于不同的调整目的,各国法律对船舶和飞机的定义有差异船舶和飞机是载人和/或载物的,因此该主体对象当然也及于其上的人和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仅在特殊情况下有例外 虽然主体对象是船舶/飞机,但司法对船舶/飞机施加的任何影响,最终是由自然人或实体来承受,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1-4.理解海事司
46、法内外有别的管辖权,国家在主权海域具有属地管辖优越权;而在其他管辖海域,则是船旗国管辖权优先,沿海国保护管辖权辅之;在公海,船旗国有专属管辖权,仅在例外情况下辅之利害关系国的保护管辖权本国船舶和飞机无论处于何种海域和空域,船旗国/登记国或国籍国对其始终具有管辖权对外国船舶和飞机,国家在不同海域具有不同权利和义务,因此其司法管辖权的权力依据、管辖范围、权限范围不同,需要仔细甄别,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1-5.理解国家的海洋立法权,在领水,国家依据主权进行立法,并能制定关于外国船舶无害通过的法律和规章在毗连区,国家可制定相关法律规章,防止和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就4类事项的违法行为
47、在EEZ和大陆架,国家可就保障其既定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得以实现和不受侵害而立法在公海,国家可就特定事项立法,如对海盗的普遍管辖权、就其他特定事项的登临权和司法权等,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1-6.理解海洋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关系,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措施不服可能导致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巡航、监督检查、治安、环境管理和行政强制措施如对船舶和飞机的船员和机组人员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对船舶和飞机本身及其之上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接近、登临、紧追和使用武力;海洋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国家行政执法权与国家在不同海
48、域所享有的权益应保持一致,否则是无权执法,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2-1.在领水的海洋司法权,国家在领水享有主权和属地管辖权,因而其司法管辖权的范围广泛,对于妨碍和侵害本国涉海法律/规章的所有事项/行为都可依法进行司法管辖然而,UNCLOS规定了外国船舶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其第27-28条就特定刑事和民事事项排除了沿海国的司法管辖,发挥海事司法服务海丝建设和海洋维权的作用2-2.在毗连区的海洋司法权,国家能就4类事项行使“防止权”和“惩治权”国家不可基于“防止”而提起司法程序,只能采取阻止进入等预防性行政措施;但可能因为行政措施不当而被诉引致行政诉讼;国家可基于“惩治”而提起司法程序,如对走私和偷渡提起刑事程序对外国商船在领水发生的上述4类违法行为,即使其已驶离领海,也可在毗连区依法采取惩治措施毗连区是EEZ的组成部分,可叠加适用EEZ的司法管辖权;当然还可叠加公海的司法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