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搅拌站天然气管道改造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阀门及管件购销合同主要条款一、产品名称、金额及交货时间:产品名称: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阀门及管件材料。金额:9 万元,含税含运费。交货时间:按需方要求确定供货时间。数量按需方实际需求量确定。二、运输方式:供方负责。三、交货地点: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四、供货期限:2018 年 4 月 20 日前供货。五、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 GB15558.1-2003燃气用地埋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一部分:管材执行,供货质量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退货。在国家标准质保期内,如因供方管材质量原因给需方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六、验收方法: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验收时,数量以需方验收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七、结算方式:供需双方按实际验收数量进行结算。供需双方数量、质量确认后,供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八、违约责任:验收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需重新组织送货,如产品质量影响生产按该批次产品量的 3 倍进行扣罚。九、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好仲裁,直至诉讼。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需方的机动供应部、财务部各 1 份,供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