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成员。、 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于律己,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评价,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无任何违纪行为;3、学习态度端正,学 习勤奋刻苦;4、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项社团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三、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时间每年五月份进行。四、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划分规定五星级社团 4 人,四星级社团 3 人,三星级社团 2 人,二星级社团 1 人。社团联合会按总人数的 10%评定。获得本年度“十佳社团荣誉称号”的社团,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加 2 人。五、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方式由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组织评选,以无记名投票为准,得票须 超半数以上,宁缺毋滥。六、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奖励办法所有评出的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由校团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七、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济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申请表(20 20 学年)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所在社团 所在学院联系方式 所在班级社团活动经历指导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申请人所在学院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校团委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