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程序及要求一、网上提交结项时,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农村处复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可组织验收会。验收会召开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准备以下材料: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2.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3.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等复印件; 4.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 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5.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
2、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6.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应附大额票据(5000 元以上)且所附票据金额应大于总经费的 70%、财务票据明细表。 二、组织验收验收一般采用会议验收的形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省管高校可由高校)主持,会议流程如下:1成立专家组。由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 1名财务专家,设组长 1 名。专家组成员应从一线工作的同行专家中聘请,原则上项目承担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家组,财务专家不得是项目承担单位人员。专家组成员一般由主管部门聘请,项目组不得干涉专家的聘请或提出专家组名单建议。2项目主持人汇报,原则上使用多媒体(PPT)汇报,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内。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取得成绩及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3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项目组答辩。4实地考察(可选)。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对项目实施地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考察。5形成验收意见。专家组合议形成项目验收意见。专家组合议时项目组人员应回避。三、报送材料经验收后的项目,需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材料修改完善,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加装专家意见(须有原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