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汇报的相关要求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与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内容,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的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汇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次开题按学科进行分组,由学科带头人牵头,分别成立开题报告会审议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三名专家。二、本次开题分为预开题和开题,时间分别定为三月下旬和四月上旬。参加完预开题并遵照专家提出的问题做仔细修改,得到导师认可后方能参加开题。三、开题的主要内容1、相关国内外研究进展简述2、论文选题的依据、意义。3、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4、课题的进展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内容) 5
2、、课题的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6、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7、已阅读文献资料和已进行的研究情况等。8、论文发表情况三、开题报告程序:首先由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及选题情况,然后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征询意见。四、开题报告后,经审议小组认真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导师在开题报告后写出综合意见,经教研室、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办公室归档;同时提交扬州大学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 。五、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获通过者,在 12 个月内按同样程序重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六、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硕士生写出书面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应在 12 个月内按同样程序重作开题报告。